因為工作的關係,這些年德國去了好多次,從一開始被人領著到後來領著別人。

似乎所有的事情也一樣,從學徒到師傅;沒有時間的沉澱,就不可能有知識的積累。

也許是老了,總覺得現在的年輕一代不想弄髒雙手,不想彎下膝蓋,就想著一步沖天實在有些不切實際。

當然跌打滾爬總是難免,但是倒下了站起來拍拍灰土繼續前行的經歷,何嘗不是一種人生體驗?

我實在不願意在彌留的時候才發現自己的腦子是一片的空白。初次去德國是參加工作沒多久,那時候在德國生活的中國人並不多,像我這樣參加展會的更少。

因為是公司出錢參加展會的,有規定我們都得跟著展團走,一起飛,一起參展,一起吃住。

當然展會後也可以跟著展團私下裡組織的旅行團在歐洲各地逛蕩逛蕩;公司不會負責逛蕩的費用,時間上倒是開一隻眼閉一隻眼,應該預設是作為出差的一種補償吧。

和中國日新月異的城市景觀不一樣,歐洲各大城市這麼些年裡基本上沒覺得有什麼變化,也許這就是發展中國家和發達國家的不一樣吧。

到達法蘭克福的時間很晚,那時候的法蘭克福機場是全球第二大機場,還沒來得及對這麼個巨大的機場有些什麼概念,展團的車就把我們接走了。

說是展團,其實人數也非常少,一輛12座的麵包車就搞定了。過關的時候弄出了點小插曲,其中一個團員帶了一箱子泡麵被海關查獲了,那箱是膠袋裝華豐快食麵,歲數大點的人都曉得,好象一箱有一百或好幾十袋。

據說因為德國人晚上老早就休息,那個團員害怕沒有宵夜所以帶著以防萬一。

德國海關也絕,沒有當他走私,只是按照一箱子的數量減除了他們認定的作為日常品消耗的5包,其餘的全部按照德國海關的估價徵稅,也就是說他需要繳稅好幾百馬克。

他說,那不要了。不行,如果你不要,還需要繳納垃圾處理費,不過垃圾處理就不是海關做的,需要第二天早上相關部門的人來處理。

不過可以確定的是,垃圾處理費絕對和關稅差不多,而且人還要多跑過來機場或那個部門所在地一到兩次。

沒法子了,他只好乖乖地認衰,拖著他那箱超級昂貴的泡麵跟著我們一起上了車。

車上沒有人敢提起這個事情,生怕挑動他的神經。偶爾瞧見他晚上吃麵,也只能回自己房間裡捂著被子偷笑,好幾次差點沒窒息。

海關有很多的法子讓人入境者無所適從。有一次,展團的領隊是一位從來沒有出過國門的老太太,被海關逮住問個不停。

最後問她,你帶了多少錢?她老實地回答了若干若干。海關的官員繼續問,為什麼帶這麼多?

她回答說,是整個團的活動經費。好了,下面的問題是,那平均一個人也太少,你們怎麼能應付在德國的生活?

最後在好多同行人的抗議下,這個無聊的問話才勉強打住。還有一次,因為鬼使神差的計算錯誤,我在德國境內多呆了一天,走的時候辦登機牌的小姐也沒有發現問題,偏偏走到海關就給蓋章的攔住了,被帶到小房子後問我,你知道你過期居留麼?

我嚇一跳後重新算了一次,確實超時一天,沒到24小時。我說,好吧,但我不是故意的,因為我的行程和機票早在中國就全部訂好,不存在故意的逾期居留。

但下面一句問話更讓我吃驚,你有多少現金?那個時候真的是經驗不足,老實坦白說有400歐元。

然後,那個官員居然就要開給我一張400歐元的罰單。當我提出抗議並提出需要看看相關規定的英文或中文原件時,他驕橫地指著自己的胸牌說,英文或中文的檔案沒有,這是我的號碼,如果你有異議,請記住我的號碼拿著這份罰單,然後到移民局法院告我。

不過那需要一段時間的排期,估計你要飛回來德國一次,但是這次的情況會記錄在案,我不清楚我們的領事館還會不會給你簽證。

我再問,如果我交納了這個罰款,我還會不會有這個記錄以及下次簽證的時候,大使館會用這個作為理由拒籤?

他回我說,不會!這不是搶錢麼?!他理都不搭理我,自顧自地開他的罰單去了……經歷了這兩個事情,我對在海關關小房間並不抗拒,雖然也給關過幾次,但是卻對海關官員關於錢或現金的問題特別敏感,所以也有了在舊金山那次被刁難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