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了上房,換了衣裳,雲英遞上拜帖,何天一看,嘿,不過一個縣丞而已。

哎,等等——

不過,縣丞雖是縣丞,卻是新安縣的縣丞。

即是說,來者是何天封地的“父母官”。

這就不能不見了。

你吃人家的,喝人家的,人家登門,其實有點走親戚的意思了,不好擺架子的。

雲英說,這位魏丞,郎君前腳出門,他後腳就到了,一直在那兒“坐等”呢。

既如此,那就請吧!

這個叫做魏登的新安縣丞,一見何天,便滿面笑容的伏地稽首。

何天趕緊趨前扶起,“魏丞,你我同朝為官,你也不是我的下屬,這個禮,當不起!”

魏登起身之後,何天請教過臺甫,往屋裡讓,“獻璋,請罷!”

魏縣丞的來意,很快就清楚了。

其一,“新安上下,深德何侯已久,登乃受李令及一縣父老之囑託,來致謝意”,云云。

“德”何天啥呢?

說白了就是,謝謝你沒來禍害俺們呀!

前文提過,公、侯的國秩,有兩種收取的方式,一是等著朝廷下發,一是自個兒去收取。

兩者之間,大有區別。

晉朝肇建迄今,已二十七、八年了,若從曹魏算起,時間更長,新安地近京畿,安享七、八十年的和平繁榮,開發充分,而朝廷的統計數字,其實遠遠跟不上開發的進度,“等著朝廷下發”——即由朝廷代收,所得遠不及“自個兒去收取”。

有時候,前者只有後者一半乃至更少。

事實上,此時代,大多數權貴都是採用後一種方式收取自己的國秩的。

當然,如此做法,擾民之甚——

封地的小民,應付過皇帝的差役,還得應付封君的豪奴,後者的氣焰,較之前者更甚——而後者也常由前者陪同;這班人一路下來,雞飛狗跳,哭爹喊娘,頭破血流,都是常見景象,就逼死人,也不算稀罕。

何天的選擇是——等著朝廷下發。

如是,新安縣不但實際上少繳納了賦稅,更免去了新安侯家奴的滋擾,可不得“深德何侯”嗎?

另外,多少也有這層意思——

您收取國秩的方式好得很,希望今後保持呀!

魏登呈上禮單,何天看去,都是地方土物,價值不高,數量不低。

這就有點頭疼了,擱哪兒呀?

其二,還是“受李令及一縣父老之囑託”,“恭請何侯駕臨新安,主持本縣鄉飲酒禮。”

鄉飲酒禮?

咦?這個有點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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