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章 驚宴(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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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司馬被利刃洞胸之時,“族父”楊太傅正在府內舉辦宴會。
遍邀百官,請柬上,大致介樣個意思:
其一,商量救災事宜。
其二,太廟的闕、屋,皆有瓦落,太常要負個啥責任,我心裡沒譜,要求教於眾賢。
怪怪的。
如何救災、恤民,有故事,有常典,是次風災,雖造成了不少的損失,但似也沒到傷筋動骨的地步,用得著“舉朝公議”嗎?
至於“廟闕屋瓦數枚傾落”,這個事兒,倒是可大可小。
有人就聯想到,楚、淮南二王謁陵,太常擬的禮儀,太傅一刪二減,明顯是不滿意的,難不成,太傅要以風災為由,找太常的麻煩?
仔細一想,沒必要啊——、
太傅真要報復太常,上彈章就是,式乾殿沒有不準的,何必勞師動眾,兜介樣一個大圈子?
何況,除了他的親信,大約不會有人贊成因天災而重責太常的。
真要有人引咎,那也是臺輔之臣的事兒呀?
那不是將火頭往自己身上引?
“求教於眾賢”,不是自討沒趣?
想不通。
得,不管了,先吃他一頓再說!
事實上,舉辦這個宴會,是朱振的主意,他既不關心救災,也無意為難太常,請柬上之云云,不過一個引子。
他要引出來的,是他那篇大作的中心思想,“大風蔽日,侵奪光明,此內寵太盛、邪臣縱橫之兆也。”
朱振斷定,一定有人借大風摧折太傅府角樓一事攻訐太傅,因此,要先下手為強,搶佔輿論高地。
此時代,“天人感應”深入人心,朝臣之中,好這一口的,絕不止朱振一人——正因為如此,動作才要快!
搶在有心人還未準備好之前,先發制人!
朱振自信,自己準備充分,旁徵博引,有心人倉促之間,一定辯不過自己。
“舉朝公議”,辯贏了,“大風蔽日,侵奪光明,此內寵太盛、邪臣縱橫之兆也”,就是“不易之論”!
就再沒人可以此攻訐太傅了!
同時,埋下進一步打擊“內寵”和“邪臣”的伏筆。
哼!
酒過三巡,楊太傅輕咳一聲,開講了:
“太康四年,三月,大風,廟闕屋瓦有數枚傾落,免太常荀寓;有人以為,事輕責重,有違常典。”
“五年,二月,大風,蘭臺主者懲懼前事,求索阿棟之間,得瓦小邪十五處,遂禁止太常,復興刑獄。”
“小邪”,“小斜”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