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光的是盧米娜的遺書中用以求救的最後一行字,那凌亂的黑色筆記化為血字,散發的光芒越來越弱,最後在陰暗的廁所裡消失殆盡,只剩血字不變。

盧米娜最後遺書中求救,求救的內容是希望有人能夠救救誤入這所學校的學生,現在遺書出現異狀,是不是代表我正在解救這些學生?

救下這些學生有什麼用?

我正冥思苦想其中疑點,廁所的門就被人用力踹了一腳,得逞的壞笑和一個男生求饒的聲音在廁所門外響起,我猝不及防嚇得手一抖,藏在指尖的符紙就輕飄飄掉進了廁所坑裡。

不帶這麼欺負人的!

我親手沖走自己努力的成果,感覺心在滴血。

扭開被踹壞的門鎖,我和善地走出廁所隔間,決定用這件事給學生們做一個表率,從揹包椅角諮兄裡掏出木鑫的老式手機,它開啟錄影模式,把手機掛在廁所隔間頂上,滿身正氣地站出去朗聲道:“你們不可以這樣欺負同學的。”

為首的紅毛白了我一眼,朝我呸呸兩聲:“你是什麼東西?敢管爺的閒事。”

我聽到也不生氣,咧嘴就笑,兩顆虎牙顯得特別老實:“我是學生互助會的會長。”

話音未落,我就風馳電掣般掠身飛進扣住紅毛的腦殼往牆上一砸,紅毛被我砸出鼻血,恐懼地盯著我,說話都結巴了:“我沒聽說過學生互助會,你,你是什麼人。”

“你沒聽說過也不奇怪。”我明明和紅毛差不多年紀,拍起他的肩膀卻像他的長輩。

“因為我還沒開始建,但是我的第一條規矩就是,不許欺負同學。”

紅毛站在廁所邊上,剛剛踹了門的同夥梗著脖子辯解:“我們明明就是在跟他玩。”

“所以現在再加一條。”我樂呵呵地掐住那人的脖子,像拎小雞一樣把人甩到廁所裡,一腳踢到廁所洞裡,按下衝水按鈕:“不可以破壞公物。”

別看我現在像個剛出院的神經病,其實學生互助會這件事我從老早就開始考慮了,從我變成木鑫遇副統領園暴力就設想學生互助會的雛形。畢竟我不可能永遠留在這個學校,而因老師或者生前事蹟而欺凌同學的現象卻會永遠存在。

與其讓校長或者老師單方面的根據一己之私管理學生,不如直接讓學生自己管理自己,既互相幫助,又互相監督。

孤魂野鬼們進入學校會獲得幫助改正三觀,校內已有的欺凌則能止則止,不知悔改的就地處刑,以儆效尤,這樣恩威並施,才能真正改變這所吸納魂魄的學校。

當然,這樣做的前提是我把黑絲幹掉。

或許建立學校的原主人本身的意志還殘留在這所學校吧,我跟紅毛幾個解釋清楚學生互助會內涵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