汴梁時月 第五百零五章 官職(第2/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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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中、員外郎各二員,度支、金部、倉部各二員。左曹分管戶籍、稅賦、土貢、徵榷等事,右曹分管常平、免役、保甲、義倉等事。
度支掌管全國財政預算,量入而出;金部掌管全國的貨幣收支,藏於府庫;倉部掌管倉庫貯積和收支等事。
禮部:宋初設太常寺禮院。真宗時又設禮儀院,主管禮儀之事。禮部只委派
“判禮部事”一員,掌管科舉,奏補太宙齋郎等事。神宗時,撤銷太常禮院,其職權劃歸禮部。
禮部設尚書、侍郎各一員,郎中、員外郎各一員。禮部下設祠部、主客、膳部等三司。
掌管禮樂、祭祀、朝會、宴享、學校、科舉之政令。兵部:宋初設樞密院,掌管軍事政令,武臣銓選則歸三班院和審官西院負責,兵部只管皇帝儀仗、鹵簿、武舉、義勇弓箭手等事,委任
“判兵部事”一員。神宗時設兵部尚書、侍郎各一員,職方、駕部、庫部和本部等四司郎中、員外郎各一員,職權略有擴大,主管民兵、弓手、廂軍、蕃兵、剩員,武士校試武藝,及少數民族官封承襲等事。
刑部:宋初刑部是最高司法機構之一,主管全國刑政,並審復大理寺所定大辟案件。
太宗時,創設審刑院,將刑部審復權撥歸審刑院,審刑院成為全國另一最高司法機構。
神宗時,撤銷審刑院以及糾察在京刑獄司,將其審復等權歸還刑部,從此,刑部的職權大為擴大,主管全國刑法、獄訟、奏讞、赦宥、敘復等事。
設刑部尚書一員,侍郎二員;郎中和員外郎,本部各二員,都官、比部、司門等司各一員。
本部郎中和員外郎,又分左、右兩廳,廳各二員,左廳掌管詳復,右廳掌管敘雪。
工部:宋初只設
“判工部事”一員,所屬屯田、虞部、水部的職權全被劃歸
“三司”,工部職權很少。神宗官制改革時撤銷
“三司”,工部才恢復職權。設工部尚書、侍郎各一員,本部和屯田、虞部、水部四司郎中、員外郎各一員,主管全國城郭、宮室、舟車、器械、錢幣、河渠等政令。
南宋時,器監和都水監並歸工部,工部的職權就更為擴大了。工部還兼管軍器所和文思院;高宗時還設立製造御前軍器所,委任提點官二員和提轄、監造官各若干員,負責製造武器;文思院負責製造金銀、犀玉等器物,設提轄官一員、監官三員。
樞密院是全國軍務的最高機構,簡稱
“樞府”。宋代樞密院與中書門下共掌文、武大權,稱為東、西
“二府”。《宋史·職官志二》說:宋初,循五代之制,置樞密院,與中書對掌文、武二柄,號為
“二府”。北宋初年,仍然沿襲後周的制度,由殿前司和侍衛司統領全部禁軍。
但是趙匡胤在禁軍的人事安排、組織編制和部署等方面,都作了重大的調整。
據《長編》卷2記載:建隆二年的一個晚上,趙匡胤把曾經幫助他奪取政權的禁軍主要將領石守信、王審琦、高懷德等人請來喝酒,對他們說,自己當了皇帝后整天提心吊膽,還不如作節度使快樂。
石守信等人說,現在天命已定,誰還敢有異心呢趙匡胤說,你們雖然沒有異心,但如果你們手下人貪圖富貴,一旦把黃袍加在你們身上,你想不幹也不行呀!
石守信等人領會趙匡胤的意思,大為震驚,次日即稱病,主動要求解除軍職。
趙匡胤答應給他們以優厚的待遇,同他們結成兒女親家,說這樣就可以使
“君臣之間,兩無猜疑”,趙匡胤就把石守信等人調到外地去當節度使,脫離他們原來掌握的軍隊,這就是有名的
“杯酒釋兵權”。趙匡胤在解除石守信等人的軍權之後,提拔了一批資歷較淺,容易駕馭的人當禁軍將領。
但就是對這些人也嚴加控制,處處防範。同時,趙匡胤還取消了殿前都點檢和殿前副都點檢這兩個職務,由殿前都指揮、侍衛馬軍都指揮使、侍衛步軍都指揮使,分別率領禁軍,合稱
“三衙”,互不統屬。禁軍從此沒有統帥,將領分別聽命於皇帝本人。
“三衙”長官都指揮使之下,各設副指揮使,都虞候,副都虞候各一員。
真宗時,廢除侍衛兩司的都虞候之職。南宋時,殿前司掌管殿前各班、直和步、騎各指揮的名籍,侍衛親軍馬、步軍司分掌馬軍、步軍各指揮的名籍。
並負責屬下軍隊的管理、訓練、戍守、升補、賞罰等政令。
“三衙”與樞密使所掌之兵權不同:樞密使有發兵之權,而無統兵之重;三衙有統兵之重,而無發兵之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