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皇宮。

崇禎正看著一本奏疏,是奉命去陝西招撫流民的左都御史楊鶴上奏的。

這已經是第二次上奏,第一次上奏朝廷,楊鶴請求拔款賑濟災民。只要老百姓餓不死,自然不會去造反,已經造反的也再招不到人。

崇禎接到上奏後,思之再三,終於“慷慨”地拔出十萬兩銀子,讓楊鶴賑濟災民,平定民亂。

皇帝覺得自己已經很大方了,可楊鶴卻不知好歹,又上奏疏,還是要錢,這讓崇禎十分地不爽。

“攜十萬金往,度一金一人,止可活十萬人。而鬥米七錢,亦止可活五十日耳。”

楊鶴呀楊鶴,活十萬人不是活嘛,能活五十天難道不該慶幸,山呼萬歲嘛?難道要讓朝廷養流民一輩子?

崇禎很生氣,提起筆,刷刷點點地寫了回覆,“賊勢猖獗,招撫為非,殺之良是。”

朝廷就這麼點錢,既然作亂的賊寇太多,賑濟不過來,還不受招撫,那就殺了。人沒了,也不用拿錢養他們了。

嗯,當皇帝就應該有這殺伐果決的氣魄,楊鶴太軟弱,洪承疇還不錯。

崇禎有些小得意,用自己的智慧和氣魄,終於是解決了一個難題。

放下這本奏疏,崇禎又拿起了一本,開啟閱看,竟然又是有關西北鬧災的。

陝西的饑荒已經持續三年,且有越來越嚴重的跡象,巡按李應期上疏崇禎皇帝,請求減免賦稅。

扯淡,沽名釣譽之徒。

崇禎皺起眉頭,狠狠地罵了一句。這事自己要不準奏,恐怕會背上殘苛待民的壞名聲。

思慮再三,崇禎捏著鼻子、肉痛無比地批覆道:“崇禎元年和二年的賦稅可適當減免,日後不可再免。”

想了想,崇禎又提筆補充了一句,算是指點李應期,“貧富均納,果能遵行無擾,自然好義樂輸。”

大明子民都是識大局、顧大體的,為了國家,為了朝廷,苦一點也甘心情願,都是好義樂輸的良民。

沒錯,在崇禎眼中,便是這樣的判斷和結論。為了朝廷,為了國家,為什麼不能犧牲一點,為什麼不能勒緊褲帶,共渡時艱呢?

只不過,崇禎高高在上,體會不到飢餓的滋味,那是能夠令人發瘋發狂的;他也不會理解流民走投無路、賣兒賣女的悽慘,和倒地等死的絕望。

萬曆四十六年,明廷因“遼事”緊急,加派“遼餉”,畝加銀三厘五毫,第二年再加三厘五毫,第三年又加二厘,前後三加,即每畝加徵銀九厘。

崇禎三年,又強徵“遼餉”,畝加徵銀三厘。

崇禎十年,強徵剿餉;崇禎十二年,再徵“練餉”。

在皇帝看來,不過是幾分幾厘的銀子,何至於拿不出來;但在百姓看來,田地荒蕪、顆粒無收,連碗粥都喝不上,又哪來的銀子?

崇禎的所作所為,讓他在臨死時所說的“勿傷百姓一人”的話,顯得是那麼可笑而虛偽。

在他的統治下,在他不斷的加派下,逼死逼反了多少百姓?就是殺進京城,衝進皇宮,讓他走投無路的義軍,不也曾經是安分守己的大明子民?

批覆完李應期的奏疏,崇禎放下筆,稍事休息了一會兒。

他想讓自己的頭腦緩一緩,以便更加聰慧睿智。可卻不知道,他的每一個“英明”決策,都是在使大明內部的火焰燒得更旺,把大明向滅亡更推了一步。

王承恩適時地奉上香茶,又躬身退到一旁。

崇禎喝著香茶,腦子似乎真的靈醒了很多。

放下茶碗,他轉向王承恩問道:“王伴兒,方正化上奏說金州今年大豐收,有種叫土豆的東西,畝產達到了三千多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