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卷42、再不立後(1)(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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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子就是天子,外出巡幸,御道周遭都有護軍和侍衛早早清道,又用黃幔遮擋,如何還容得發生有什麼生員跪於御道旁又哭又鬧投御狀之事?
這事既然發生,自是有人清道不淨,理應治罪。
再者,和珅身為步軍統領,上前將此事按下,再後徐詢問才是,如何敢直接就接了那生員的奏本,直接送到御前來了?
“是什麼呀?”皇帝接過來一看,便是長眉倏然緊皺。
所謂生員,就是俗稱的秀才。乃是明清兩代,透過了各省學政所主持的“院試”的童生。
當了秀才,就是有了功名,算是可以進入士大夫階層;有見知縣不跪、不能隨便用刑等特權。
所以這金從善便自以為有了議論國事,乃至這天子家事的資格去。
金從善條陳之中,共有四件事:
第一便是“立儲”;第二則是“立後”。
第三為“納諫”,第四為“施德”。
皇帝當晚回到行宮,大怒,親下長長諭旨,逐條批駁。
首議立儲之事,皇帝先提到了康熙爺當年未嘗不立太子,只是廢太子允礽二立二廢,實在不能上承社稷,康熙爺才改了規矩,再不明立儲君;進而在雍正爺時,正式確立了秘密建儲的制度。
皇帝談及自己,也逐一言明幾次這些年幾次立儲之心。
“朕登極之初,恪遵家法,以皇次子為孝賢皇后所出,人亦貴重端良,曾書其名,立為皇太子。”只是皇次子永璉早早薨逝,便再是孝賢皇后之後所出的皇七子永琮也是早早就夭折了——這是立嫡之說,終不成立。
“若以次序論,則當及於皇長子。”可惜皇長子也早早就亡故了——立長也不行。
“而以才質論,則當及於皇五子,亦旋因病逝。”皇帝也說,至此,前頭的四個他曾經屬意過的兒子,皆不長命。那便是這四人不合上天意旨,是上天不讓他們活下來承襲大統去。
皇帝正式曉諭天下:“曾於乾隆三十八年冬,密書封識。並以此意,諭知軍機大臣。”皇帝已經說明,事實上儲君已定,而且軍機大臣們皆已心下有數。
“但遵皇考舊例,不明示以所定何人。蓋不肯顯露端倪,使群情有所窺伺,此正朕善於維持愛護之深心也。”皇帝之所以不將儲君之名公示天下,一來是要尊重先帝雍正爺所創立的秘密建儲的制度;二來也是不讓大臣們有窺伺之心,再蹈當年廢太子允礽的覆轍去。
皇帝言明,這不是他不重視儲君,而正好相反,這正是他“愛護之深心”。
儘管暫時不能公佈儲君,但是皇帝特特言明他已經將儲君身份告知上天:“然是年冬至南郊大祀,即令諸皇子在壇侍儀觀禮。朕曾以所定皇子之名,默禱上帝。”
“以所定之子若賢,能承大清基業,則祈昊蒼眷估。”若這個儲君能得上天的滿意,那就叫他再不復前面四個皇子早早亡故的命運去,叫他穩穩當當活下來,承繼大統,不要再如前面四個皇子一樣,被上天早早奪去了天壽去。
“此朕告天之語。豈能飾詞以欺人乎。”這是皇帝敬告給上天的,又豈是一個小小的秀才有資格知曉的去?
“是朕雖未明詔立儲,實與立儲無異。”皇帝再次言明,已經立儲,與任何正式立儲的規矩沒有任何不同,沒有任何委屈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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