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秘湯雪夜長袖和服事件,庭審(第2/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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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被告律師再一次起身......
“我方不認可這份證據,它本身並沒有得到公證,僅僅是拿出來的照片和一些莫須有的文字,就試圖惡意揣測,這是不被法律所允許的!”
緊咬住‘不承認’,‘非公證’兩件事。
被告律師很清楚,安西集團的大小姐肯定會接觸這方面的東西,對面男孩拿出來的證據絕對是真實的。
但是,真實也無所謂。
律師的手法,就是不去承認這件事,無論何時都必須極力否認,以此維護權益。
以及涉及違禁品,對方的資料來源也絕對不屬於正規渠道。
被告律師死盯住第二點,就是公生的證據不會被法庭所認可,也就是不會得到公證。
再真實的證據,只要不得到公證......
就如同沒有簽過的合同,只能當衛生間的廁紙。
“原告律師,你的這份檔案與本案並無直接關聯,也無法作為指定性證據,請你出示更加有力的證據,證明本案件與被告有關。”
審判長開口。
而公生上一秒提交上去的證據,也被放在一旁,似乎不準備繼續檢視。
原告席稍露喜色的明智惠理也呆滯下來,不可思議的看著審判席上的審判長。
證人席的深津春美也無法理解。
因為這麼多的檔案,已經證明鈴鹿櫻子被人惡意製造言論,最後導致的自殺。
而且所有的情況都已經指向安西繪麻與柴崎明日香,這兩人才是涉及違禁品交易的人,卻在編排他人私售違禁品。
“為什麼,審判長......”
明智惠理下意識的喊出聲來,想著審判席詢問。
“原告,你方提交的檔案,並沒有直接證明,很多部分僅僅屬於臆測,如果不能提交重要證據,法庭將會判決被告方勝訴。”
審判長語重心長的解釋。
但是這樣的解釋,卻讓明智惠理陷入更加悠長的沉默。
目光呆滯,注視著審判席......
最後再次低下頭......
這樣明顯的證據都無法去證明,可是偵探們不就靠著這些證據與臆測,讓人認罪的嗎?
“好的,審判長,請問我方能繼續提交證據嗎?”
辯解嗎?
一切的證據都已經指證出安西繪麻與柴琦明日香才是真正出售違禁品的人。
只是出售,卻不表示與鈴鹿櫻子的死有關聯。
被告律師抓住這一點,並且在最有利的時間點打斷公生,導致才提交的證據被迫中斷。
其實很多時候,人的判斷都是靠臆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