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是偵探還是律師,提交證據的目的也只是引導臆測的方向對自身有利,並非真的是這個證據具備決定性。

一個指紋能代表什麼,一根毛髮能代表什麼,一些頭皮屑DNA能代表什麼。

都代表不了。

如被告方,不做出任何辯解,反駁的點是與自身無關。

公生走向自己的原告律師席位,繼續在那個黑包裡翻找。

至於桌上那一大袋的東西,卻並沒有使用。

這一幕讓被告律師感覺到一絲壓力,或者說是一種經驗判斷,總感覺男孩真的武器是那個袋子裡的東西。

可是為什麼不會去使用呢?

“尊敬的審判長,審判庭,這是我要出示的第三份證據。”

繼續掏出檔案。

公生送遞給書記員,呈交審判席。

沒有著急辯論,而是返回原告的席位。

“咚咚————!”

很細長,卻又如此的清晰。

敲擊著明智惠理面前桌板,讓那已經低下的額頭抬起。

“我帥嗎?”

不合時宜的玩笑。

明智惠理注視著那充滿陽光的笑容,嘴角勾勒出的溫柔與細膩,還有不著痕跡的蘭花香味從男孩身上飄出。

下意識點頭。

“那就不用看著那些人,看著我就可以了。”

至少這個時候還不能低頭。

如果原告都陷入一種低沉,只會加劇審判庭的判決更加傾向被告方。

沒有人會同情弱者。

“好的,公生先生。”

點頭,明智惠理繼續看向男孩,挺直垂落下去的腰板,昂首挺姿。

後方穩定......

公生重新看向被告席。

“尊敬的審判長,審判庭,這是一張五年前的照片,也是這張照片導致了鈴鹿櫻子陷入虛假言論之中。”

一個開著的學生衣櫃,以及一隻手捏著的瓶子,似乎是剛剛從衣櫃裡翻出來的東西。

這是一個藥物,違禁藥物。

而拍攝者是故意行為,將學生衣櫃上的姓名部分很清晰的拍攝下來,鈴鹿櫻子的校園私人衣櫥櫃。

上方的審判席同時看向男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