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秘湯雪夜長袖和服事件,庭審(第3/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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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論是偵探還是律師,提交證據的目的也只是引導臆測的方向對自身有利,並非真的是這個證據具備決定性。
一個指紋能代表什麼,一根毛髮能代表什麼,一些頭皮屑DNA能代表什麼。
都代表不了。
如被告方,不做出任何辯解,反駁的點是與自身無關。
公生走向自己的原告律師席位,繼續在那個黑包裡翻找。
至於桌上那一大袋的東西,卻並沒有使用。
這一幕讓被告律師感覺到一絲壓力,或者說是一種經驗判斷,總感覺男孩真的武器是那個袋子裡的東西。
可是為什麼不會去使用呢?
“尊敬的審判長,審判庭,這是我要出示的第三份證據。”
繼續掏出檔案。
公生送遞給書記員,呈交審判席。
沒有著急辯論,而是返回原告的席位。
“咚咚————!”
很細長,卻又如此的清晰。
敲擊著明智惠理面前桌板,讓那已經低下的額頭抬起。
“我帥嗎?”
不合時宜的玩笑。
明智惠理注視著那充滿陽光的笑容,嘴角勾勒出的溫柔與細膩,還有不著痕跡的蘭花香味從男孩身上飄出。
下意識點頭。
“那就不用看著那些人,看著我就可以了。”
至少這個時候還不能低頭。
如果原告都陷入一種低沉,只會加劇審判庭的判決更加傾向被告方。
沒有人會同情弱者。
“好的,公生先生。”
點頭,明智惠理繼續看向男孩,挺直垂落下去的腰板,昂首挺姿。
後方穩定......
公生重新看向被告席。
“尊敬的審判長,審判庭,這是一張五年前的照片,也是這張照片導致了鈴鹿櫻子陷入虛假言論之中。”
一個開著的學生衣櫃,以及一隻手捏著的瓶子,似乎是剛剛從衣櫃裡翻出來的東西。
這是一個藥物,違禁藥物。
而拍攝者是故意行為,將學生衣櫃上的姓名部分很清晰的拍攝下來,鈴鹿櫻子的校園私人衣櫥櫃。
上方的審判席同時看向男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