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視廳的確不會認錯。

但是,警視廳會在感覺到不對勁的時候,將所有的過錯全部推卸給指控之人,並且死死的踩一腳。

毛利公生看向對面囂張的二人,順便感受到某位女士兇火燃燒的氣勢。

好像就是警視廳委派過來的書記員。

為啥這麼看著自己......

“同意,原告可以向被告提出問題,被告需出示證據,進行解答。”

審判長的話打斷公生的推測。

重新,視線聚焦在被告與原告之間。

公生站起身來,將一份檔案遞出,再由審判書記員前來拿走。

這是一份三方都具備的檔案,為最早警視廳勘探薰衣草莊園的案件報告。

“我想詢問的是,案件發生時間為一月三日,當時正是新年後的第三天。”

“而被害人也是這一天在家中,關閉門窗之後,自殺身亡。”

“詢問被告律師,是與不是?”

三句,一點點的來,公生不急。

而目的則是要逼著對方著急。

“這些在刑事報告上面都寫的很清楚,沒有任何問題,還有提醒原告律師不要耽誤時間,詢問這些沒有任何作用的事情。”

翹著二郎腿,滿臉的不屑。

被告律師忽然感覺到自己被旁邊戳了一下,看向旁邊的時津潤哉。

時津潤哉滿臉的奇異笑容,而後手指著......

那皙白的長腿,就在那邊......

“嘿嘿嘿嘿。”

猥瑣的聲音在兩人竊竊私語中飛出。

佐藤美和子感受到目光,尤其是那種不舒服的感覺,手中猛力用勁。

“咔”一聲,記錄用的鋼筆被直接捏碎了。

“好,我就想詢問,這份刑事被告的時間為一月四日,也就是案發後的一天就徹底結案,而被告時津潤哉舉報的證據則是在一月三十日,請問中間消失的二十天時津潤哉先生在做什麼?”

公生不再針對案件本身。

因為這個案件本身就是一場陰謀與策劃,甚至沒有絲毫的意義,繼續推理只會陷入對方的圈套。

而需要思考的......

“我當然是在對線索進行查詢與整理啊,這麼簡單的問題還需要詢問?!”

沒有等到被告律師開口,時津潤哉就直接站出來,對著對面原告席的男孩吼道。

“可是我這裡有一份地鐵的購票記錄,是透過旗本集團查詢到的資訊,並且保證真實性,時津潤哉先生在一月二十五日之前都一直在新宿,而在一月二十六日才前往薰衣草公館。”

“其次,我還有新宿花伎官的一張消費記錄,上面顯示時津潤哉先生在一月二十四日晚還專門點了一個特殊服務,花費三十萬霓虹幣。”

兩份檔案,同時遞交審判長。

斟酌兩秒,審判長再一次抬頭時候,點頭。

“證據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