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8章、吾往矣(第2/4頁)
章節報錯
待定目過完,出聲言道,“子瑾的‘拾遺’之策,利大於弊,可行之。‘移風易俗’之論,不可操之過急,待隴右安穩後,再行之吧。至於‘奪人心’之說.......”
言至此,丞相頓住話語,隻手捋胡蹙眉,陷入沉吟中。
少時,方微不可聞的笑了聲,“罷了,便依子瑾之言吧。我遣人將譙允南調任來隴右,子瑾私下謂之即可。”
然也。
鄭璞所諫之言,非止於“固本益州”。
如“拾遺”之策,其一乃是請朝廷設立“拾賢館”。
因鄭璞此番歸去漢中時,見先前進言的“筒車”,已然被匠作署造了出來,且投入使用,引水灌溉效果頗佳。
且又見“元戎弩”的投入使用,對魏軍的遏制效果。
本就無有門第之別的鄭璞,便心有所思,本著集思廣益的念頭,請丞相以大漢朝廷名義,向黎庶百姓頒發“招賢令”。
但凡有一技之長,可與國裨益者,皆可授於官職曰“能”。
以食朝廷奉祿為激勵,讓他們為國專司各職。
如善於牧馬者,可稱為“牧能”,如善於養蠶者,可謂之“蠶能”,等等。
其二,再設“佐才館”。
不論出身,無念門第,對或有施政牧民之才,抑或者是寒門出身而仕途無門者,考校才學後可授予官職,成為大漢僚佐。
且拾遺之策,不僅於巴蜀之地。
乃是遣細作大舉入逆魏治下之地宣揚,取此消彼長之利。
畢竟,如今的逆魏已然實施“九品中正制”,掄才典士已經帶上了門第的侷限。
無數微末出身的良才,在逆魏治下若想出仕,只能選擇邀名於世等待官府徵辟,抑或者是自薦於各豪門權貴充任門生。
若是大漢不拘一格登用人才的訊息傳至逆魏,或多或寡會有人千里來附。
光耀門楣且施展才學嘛,有學之士的追求不外如此。
自然,此策亦有所弊端。
如逆魏得知後,必會用“間”。
如擇人遣來,明乃賢才來奔,暗則是充當奸細。
不過,以大漢如今務實的吏治程度,丞相對此倒無有多少擔憂。
小打小鬧的奸細行為,觸及不到大漢的機密,逆魏遣來了也無傷大雅。
至多讓人嚴加盯視,待事露了,一刀斫首便是。
若是像“鄭國渠”那般的大手筆,丞相自信,逆魏還無有人可騙得了自身。
不管如何,此策可對逆魏的用人制度形成衝擊,讓逆魏治下的寒門等暗流湧動。
於大漢而言,亦然利大於弊。
其次,鄭璞所進的“移風易俗”之策,乃是針對遷徙來蜀地及漢中的南中蠻夷及西北羌氐的教化。
如南中蠻夷,其俗好鬼巫,多有懸棺而葬,遇事皆從耆老巫祝之言等等。
鄭璞便想著依朝廷村邑皆設“三老”管理的慣例管理,給與這些三老俸祿添補,開設村邑的蒙學,大肆宣揚漢家禮法,讓他們從下一代開始同化為漢家子。
而西北羌氐,系出同源。
《莊子》有云:“羌人死,燔而揚其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