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道。”

“那還有心情去小秦淮宿醉?”

段江流道:“那是我的事!”

範小刀又道,“看的什麼書?”

“《肉蒲團》。”

“那本書是誰寫的?”

“李漁。”

“哪一段?”

“未央生與賽崑崙狼狽為奸,勾搭權老實的老婆豔芳,行雲雨之事,裡面花樣繁多,我想試試,正是看到這一段,我心頭性起,臨時起意,才去小秦淮喝酒狎妓,不可以嗎?”

範小刀呵呵一笑,“三年前的事,記得到是挺清楚。”

“我天生記性好。”

範小刀就等他這句話,於是追問,“那你最近看書是什麼時候?”

“三日前。”

“什麼名字?”

“《大俠蕭金衍》。”

“誰寫的?” “不記得了。”

“主角是誰?”

“當然是蕭金衍了。”

範小刀又問,“那蕭金衍與秦三觀一戰,到底誰贏了?”

段江流絞盡腦汁,考慮一番,“不記得了。”

範小刀冷笑道:“三年前看的書,你記得清清楚楚,三天前看的書,你卻忘的一乾二淨,剛才你不是說你記性很好嘛?”

“不,是那本書寫得太爛了!”

“反對!反對公訴人對我委託人問一些與此案無關的問題。”

“反對有效。”

範小刀接著又道,“那換個問題,你是幾時看完肉蒲團,又是幾時出門,到了小秦淮?”

段江流當即回答道:“出門時,是亥時三刻,到小秦淮時,子時初,當天晚上在小秦淮留宿。”

聽到這段話,方堂竟、宋人傑面露猶豫之色,這個問題,我們已經提前提醒過了,若是差人問起來,就說不記得了,怎得段江流臨時改口了?雖然,三年前的卷宗上的口供,他也是這番說辭,可是時隔三年,尋常人都不會記得這種細節。

“步行還是騎馬?”

“步行。”

範小刀又道:“你怎知道到小秦淮時是子時?”

段江流想了想,道:“當夜,我去小秦淮時,在狀元橋頭,遇到了更夫,那更夫聲音呱噪,我便將他打了一頓,所以記得特別清楚。”

範小刀點了點頭,“我的話問完了。”

方堂竟道:“我們懇請傳喚另外一名證人,也就是狀元橋的更夫,可以證明我們的委託人,在案發之時,不在現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