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狼幫是具有超級傳奇色彩的幫派,他不像義天或是竹子幫那樣歷史悠久,相反僅僅只是存在了十多年的歲月,是林楓一手創立的,但其在高城的地位就如同龍城的義天一般,不敢說一家獨大,但三分天下的霸氣還是有的,一個外來人,能夠在人生地不熟的地方建立這樣的幫派,並且到了如今依舊鼎盛,這本身就是一個傳奇。

說起雷狼龍林楓,那故事可就長了,他當年是在龍城混,比陳歌還有易小東那一批人要更早出道,與當年還未成為戰神的太子可以說是宿敵,這也代表著他跟義天之間是有很多恩怨,而事實上也是如此,那個跑去婚禮現場槍斃了我爺爺以及引爆炸彈的曲建林老爸曲老三,當年便耍了計謀讓林楓與陳歌鬧了起來,最終的結果便是林楓鋃鐺入獄,關了將近三年,出獄之後為了報復陳歌,更是加入義天的死敵陣營也就是當年還沒有被覆滅的長樂,成為響噹噹的長樂五龍之一,與金牌打手伊十三打過擂臺賽,廢了對方一隻眼睛,後來又參與了龍巖島之戰,險些陣亡,但卻被太子救了一命,龍巖島之戰乃是龍城地下世界著名的戰役之一,當時同處於四大的長樂便是在這一戰後名存實亡,之後在太子和我媽的幫助下,離開龍城,紮根高城,之後成立雷狼幫,成為一方大梟雄。

所以就算現在提起林楓的名字,至今龍城的江湖依舊有各種的傳聞,這足以證明這條過江龍當年的影響力都多巨大了。

坐進勞斯萊斯後,這個高城大梟雄一點覺悟都沒有,剛坐下就對我勾肩搭背了,臉上帶著豪邁的笑容道:“小讓讓,你可真心狠,跟你媽跑去龍城都快十二年了,也不知道聯絡我一下,你們剛走那幾年我可是瘋了,簡直就是滿世界找你們母子,不過你媽也真是瞭解我,知道用什麼辦法可以不讓我找到,唉,我這一輩啊,就沒怕過誰,就怕你媽凍著餓著還有就是生氣,所以找了一年後就不找了,你媽性格看起來隨和,其實比誰都倔呢,就算找到了,也不會跟我回來,就由著她去吧,反正一輩子我都寵著她,她想要怎麼過自己的一生,就由她自己決定吧,對了,你媽呢,怎麼沒跟你來?”

提起那個自從我懂事之後就沒有用過像樣化妝品卻依舊美若天仙的女人,我鼻子一酸道:“去世了,去年的事。”

林楓身體一震,整個眼神似乎變得空洞了起來,原本想點雪茄的手一抖,火機就掉在地上了,他撿起來後,手還是顫抖著,怎麼點都點不著,很難想象,一個在高城地下世界的帝王會有這樣失魂落魄的一面。

我接過火機,幫林楓點著,他吸了一口後,努力的平定情緒後問道:“怎麼死的?”

“過勞死的,不是生病也不是意外,僅僅只是因為過度勞累。”我紅著眼眶道。

“就這樣走了?”

林楓也紅了眼眶,原本一米八多的大高個坐在這輛價值將近七百多萬的勞斯萊斯就應該俯視這座城市,然而這一刻,他沒有如同一開始站在機場外傲視天下的霸氣,有的只是無盡落拓,說出那短短的五個字,卻彷彿用盡了全身的力氣。

我沒有回答,只是伸手從口袋裡拿了一根菸,點燃了卻沒有抽,只是有點出神的望著川流不息的道路道:“媽在世的時候,總是念叨著你的好,說她這輩子最幸運的就是做了你的妹妹,她可能不是最稱職母親,也不是最幸福的女人,但一定是這世上最受寵的小公主,她不後悔去了龍城,也不後悔跟我那挨千刀的老爸守怎麼多年的寡,她唯一後悔的是讓你失望了,傷了你的心,她不僅一次說過,她很怕下輩子不能再做你妹妹。”

“狗孃養的人生,我當初就跟他說過,不要去龍城,她非不聽,非要去,怪我,都怪我,如果我能綁住她,不讓她去的話,她也不至於落得這樣的下場,那個挨千刀的玩意,如果讓我知道他葬在哪裡,我非得去挖他的墳,把他的心肝都給刮下來,王八蛋陳歌,你他孃的自己自尋死路,別把我妹妹帶上啊!”

林楓咬牙切齒道,然後看向窗外,肩膀聳/動,哽咽聲無比的壓抑,但沒有撕心裂肺的哭喊,也沒有淚流滿面的悲慟,他只是看著窗外,這頭龍似乎是想把自己的臉龐藏起來,不讓任何人看到。

我只是安靜的抽完一根菸後,林楓才轉過頭來,輕聲道:“陳歌那些兄弟雖然死得七七八八了,但不是還有一個易小東跟江雨菲嗎?他們都見死不救?”

我搖了搖頭道:“我媽的保密功夫做得很好,他們都沒有查出來,後來會知道,也是我故意洩露的。”

林楓並沒有追問,而是又問道:“你媽葬在哪裡?”

“在龍城,和那個不起眼的小山墳葬在一起。”我回答道。

“我待會去一趟龍城,你先在高城待著,直接去我家休息幾天,有啥事等我去完龍城後再說。”林楓嘆了一口氣道。

我有點擔憂道:“舅,你可別幹傻事啊。”

“放心吧,你舅我是老油條了,不會幹出格的事,我只是去看看你媽,對了,待會你把地址給我。”林楓說道。

我點了點頭,林楓揉了揉我的腦袋道:“小讓讓,這些年你受苦了,不過你既然找到了舅,那麼以後誰也欺負不了你,誰要是敢動一根毫毛,我就要讓那個人死無全屍,誰要是敢打你的注意,我便要株連九族,你舅沒別的本事,活了大半輩子就砍刀玩的溜,一砍一個準,一砍一個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