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92章 目中無人(第4/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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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日是三月十五,每個月的初一和十五,是衙門“大排衙”的日子,喬貞便向全府公佈了兩項工作計劃。
第一,前兩天龍山渡的龍山市上,發生了一場火災,燒燬了一幢大屋,這讓喬老爺他非常重視。
臨安建築多為木製,且屋舍建造的過密集,防火問題非常重要。
一旦發生重大火災,臨安府主管防火的官員包括他這個府尹,都要被問責罷官的。
所以,喬貞讓剛剛上任的南院通判馮墨林全權負責此事,帶領一名判官、兩名推官,以楊沅之前制定的消防條例為準則,對臨安府及其附屬碼頭的倉庫、場,開展了一場轟轟烈烈的消防整頓運動。
皇帝西巡時就已下旨了,待他歸來之後是要舉行一場盛大的閱兵式的,而且地點就在臨安城內。
這就涉及到臨安的市容市貌問題了,尤其是御街附近諸多的違建以及佔道經營問題都要進行整頓。
這些問題,勢必不能等到皇帝回京後再開始解決。
因此,喬貞便委派一名判官籤頭,由兩名推官配合,再加上左右軍巡院的人馬,開始了一場轟轟烈烈的清理整頓活動。
喬貞負責此事的官吏同樣下達了嚴令,若天子閱軍時,臨安市容和交通出了問題,是要嚴厲問罪相應官員的。
當然,有罰就有賞。
喬老爺對臨安府和三廳的小金庫全部進行監管,其中資金,先用於市容美化和環境清理。
因為向戶部申請資金是麻煩的,為了儘快完成這些事情,需要先進行墊付。
因此,在此期間,一切福利取消。
當然,如果在市容美化,建章建築、道路清障和火災防範方面表現突出的官吏公員,是有獎金的。
對此,“大排衙”時還神遊物外,一門心思琢磨著假會子案的劉以觀並沒當回事兒。
他絲毫沒有察覺,透過這兩項事務,喬老爺已經把臨安府司法系統的人拆了個稀碎。
這些人名義上依舊是由他這個主管司法的通判領導,但是這些判官、推官們,各有不可推卸的重要職責,都是需要直接向府尹彙報、負責的。
而且底下的小吏公員們的福利,也被喬老爺不聲不響地控制了。
劉以觀一方面是把精力都放在關乎他前程的這樁大案子上了,另一方面也是因為喬貞這位正印官,在他心裡一直沒什麼存在感。
雖然劉以觀也察覺喬貞這些舉動對他有一定的影響,但這些都不是制度,等事情完成,一切還是要“復原”的嘛。
況且,喬貞現在的所有舉動,在他看來,怎麼看都是在向官家獻媚。
喬貞這些舉動,和曾經的臨安知府張澄為了討好秦檜,“窮土木之麗”,為秦檜起造賜第,還有後來的臨安知府曹泳,為秦家“童夫人”找貓兒,完全是一個路數。
劉以觀對此很是不以為然,他要的是憑著響噹噹的政績,堂堂正正地入職大理寺,而不是作為一個遭人唾棄的倖進之臣升官。
於是,依舊穩坐臨安府衙署理公務的,除了劉以觀和“泥菩薩”喬貞,就只有汪通判一人了。
隨後,喬貞又上書監國晉王,保薦隗順為臨安獄的典獄長。
隗順原是大理寺中一獄卒,當年偷偷背出了岳飛將軍的遺體掩埋起來,多年之後待朝廷風向轉變,才把遺體埋藏地點報與朝廷的那位義士。
當時,朝廷對他做了賞賜,但是並沒有給予他官職。
因為不管怎麼說,隗順都是獄卒,是賤籍,當時他連個吏都不是,更不要說做官了。
況且,他的所作所為,對國人來說固然是一樁義舉,但對於大理寺來說,就是個背刺者。
哪怕當時執掌大理寺的已經不是當年陷害岳飛的那批人,他們對此也頗為不喜。
因此,當討論如何嘉獎隗順的時候,當時的宰相万俟卨和大理寺的官員都建議給予物質獎勵即可。趙瑗當時又剛剛登基,不好為這樣的小事與他們爭執,也就這麼辦了。
之後,楊沅擔心隗順繼續留在大理寺獄,會受到同僚們的排擠,所以把他調到了臨安府大獄,並且給他升了個牢頭兒,勉強也算是吏了。
而喬貞此時就上了一本,向晉王歷數隗順之忠義,請求授予他臨安大獄的典獄長一職。
宋代入仕,官員分為兩種:一種是透過科舉當官的,即“有出身”;另一種就是所謂的“雜出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