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四十五章 曰(yuē)了(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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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寶用哼唧含混的聲音代替了“狗肚子”三個字,他本來的意思是:你們的學問,都學進狗肚子裡去了!
小寶這是說禿嚕嘴,臨時剎車不及才採取的措施,可是,沒誰是傻子,更何況這些可都是皇子,個個都是人精!
於是小寶馬上一口氣不加標點符號地說下去:“你們一個個該明白的學不明白,不該明白的倒是學得快;
宮是什麼,宮本是房屋的象形文字,房蓋下幾間屋室的樣子,泛指一般的房屋住宅,沒有貴賤之分,無論何人所居,都可以稱為‘宮’;
秦漢之後,始皇帝統一了很多項事物,除了度量衡,對建築的叫法也稍作統一;
但那是什麼時候?那是結束六國紛爭,這種統一,與使用官話的意義相差無幾;
且不說帝王的住所稱作宮,神仙的住所、廟宇的名字都可以稱作宮……”
小寶說話如爆豆,連氣都不敢喘,剛把皇子們比作狗,可不能給他們機會插進話來治他的罪!
可是就算小寶在水下能憋氣好久,說話卻不得不稍作換氣,這是兩種不同的憋氣方式。
就這麼零點零幾秒的功夫,二皇子就開口要搶白,小寶只好憑藉勉強換進來的一絲絲空氣繼續噼裡啪啦開炮:“別跟我說什麼宮必須只有皇家才可用;
辭書之祖《爾雅》裡面曰了:‘宮謂之室,室謂之宮’,難道皇家不學這些儒家經典嗎?不認可先賢傳承下來的學問嗎?
再有,子宮,聽說過嗎?《神農本草經》的《紫石英條》中曰了:‘女子風寒在子宮,絕孕十年無子’;
人就是從子宮裡出來的,怎麼著,按你們的意思,子宮裡只能出來皇子,出不來老百姓唄?”
劈頭蓋臉一頓狂噴,有意弱化了百姓的住所不可使用“宮”這個稱謂的事實。
事實是,秦漢以後,只有皇帝的居所才能稱為宮,這是強化皇權的體現。
但是小寶引經據典,非要追究的話,那就是皇家不承認一向尊崇的儒家思想與典籍——你們不是要拿我的“白宮”上綱上線嗎?那我也拿你們皇家上綱上線!
這就把想要駁斥小寶的二皇子給憋了回去,同時也因為小寶的“嘴炮”讓他們無法追究“狗肚子”一說。
第一,人家是含混著說的,完全可以不承認;第二,人家說的這些,的確是他們沒有關注過的邊角知識。
可是,也不能讓小寶就這麼把自己轟暈了,十皇子譏諷:“你這就算有學問?這本書曰了、那本書曰了,瞧瞧說的都是什麼話!無知百姓都比你強!”
小寶不以為然:“我曰了這麼多,你們可聽懂了?不懂沒關係,回去查書,看書裡到底曰沒曰過、咋曰的!
再說回我的白宮,那是我從沃斯王子手裡搞來的鋪子,他們的建築多是白色,所以我就叫了白宮;
若說叫做‘宮’違制,那也沒有違大宣的制,我那是挑釁沃斯王宮,難道有錯?
想說我謀反嗎?我謀誰了?非要說謀,那也是謀的沃斯國!
我那白宮就開在公使館對街,公使館都沒說什麼,你們急個什麼勁兒?”
最後這句話有些扎心,因為皇子們,包括二皇子,都還沒機會深入六部去實習。
公使館都沒有彈劾的事情,一群“皇家待業青年”憑什麼置喙?
“那你家那個楚國呢?”十皇子不甘心,舊話重提。
楚國他們是與楚清簽過賣身契的,雖然後來楚清把契書都還給他們了,但是籤契的時候有公證人,還給他們的時候可沒有。
所以在外人眼裡,還以為這些人是楚清的家丁。
那名字裡帶有“國”字,就跟楚清有脫不開的關係。
“楚國怎麼了?”小寶反問:“哪條律法規定名字裡不可帶有‘國’字了?”
還真沒有!
大宣沒有任何一條律法規定不許使用“國”字做姓名,只是百姓似乎自覺迴避了這個字,究竟為什麼,也沒人說得清。
小寶說道:“春秋時鄭國大夫國僑,被孔子稱為‘古之遺愛’聽說過吧?人家又叫國僑!,為何叫國僑?因為以父為氏,他爹是鄭穆公的兒子,公子發,字子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