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十四章 “屠狗輩”(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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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要是孤身進京,皇帝是不是會懷疑她把手下派出去執行謀反計劃了?沒準兒還真把他們當做造反罪論處。
那可真就害死他們了!
楚清看著小子們苦笑了一下:“你們跟錯了人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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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帝看著被綁的兩名沃斯人說了句:“你們跟錯了人哪!”就讓人把他們帶下去了。
現在事情的進展有些讓皇帝坐蠟。
這段日子跟中了邪似的,非想著一個村婦能謀奪他的江山,就算她有那心,她也沒那錢啊!
一頓清算下來,楚清的鋪面——這都是不動產,就佔了她一大半的資產,她手頭上的銀子還沒朕私庫裡的多呢。
現如今,楚清還要養著三千採玉工人,銀子似乎嘩嘩地往外流,採回來的玉石,年前楚清進獻那塊巨型白玉後就跟皇帝說好了,四六分,皇帝佔六。
而玉石投入市場的時機,由皇帝把控。
換句話說,皇帝說賣玉石楚清才能賣,賣完還得給皇帝六成分紅。
還查什麼楚清背後之人,這不都綁到朕的御案之前了嗎?背後之人是沃斯四王子,專門藉著楚清的名頭下黑手。
皇帝不會承認自己就是楚清的“背後之人”。
可現在該怎麼辦呢?
皇帝看著胡恆秋呈上來的最新奏報:秋收已近尾聲,很多地區農民因無法購買肥料和殺蟲噴桶,擔心地力不足,來年冬小麥的收成堪憂;
北方規模最大、產量最高的吉州織造作坊停工,大批棉花加工事宜均被擱淺,大批僱工惶急……當然,皇帝不很在意這些。
沒有織造作坊時,那些僱工也沒餓死多少,冬天百姓也沒凍死多少,問題是,皇帝的私庫進賬今年要縮水呀!
派別的人去承接這些生意也不是不行,但是還能不能達到每年半成到一成的增長速度就不好說了。
況且,楚清每年都有創新,哪怕再小,也都能獨領風騷、搶佔先機,這要想找個人替代楚清,皇帝盤算又盤算……沒有。
一個能給自己賺錢、推動大宣經濟、還間接打壓世家資源、擾亂異國秩序、控制對方輿情、縱使有謀反嫌疑卻無謀反實力之人,真把她滅了……好似不划算。
*注:①“仗義每多屠狗輩,負心多是讀書人”典故:明代曹學佺,被譽為“閩中十才子”之首。典故發生在曹學佺任按察使期間。
按察使:主管一省的司法刑名,類似於大宋代提刑官宋慈的官職。
事件:當時皇親國戚們流行豢養鬥犬,犬種皆為猛犬。一次,皇親國戚的幾個奴才當街遛狗,不拴狗繩,任其鬧市街頭亂竄,並以人們受驚模樣取樂。
猛犬起性,將一路人撲倒在地,瘋狂撕咬;那人大聲呼救,眼看命喪狗口,奴才們卻袖手旁觀。
路邊一個賣豬肉的屠夫持刀衝來,迅速將猛犬砍死,救下那人。
奴才們看主子心愛的鬥犬被殺,頓感不妙扯著屠夫到衙門,要求判屠夫死罪,給鬥犬償命,以求在主子跟前脫罪。
雖屠夫見義勇為的事實明瞭,官員卻不敢得罪皇親國戚,便將此案上報給曹學佺。
曹學佺向來剛直不阿,便判決屠夫無罪,還判皇親國戚那邊賠償被猛犬咬傷者的醫藥費。
此判決一出,皇親國戚自然大怒、不甘罷休,施加壓力,要求重審此案,並給那被犬咬傷者一筆錢財,威逼利誘加恐嚇,使其翻供。
傷者是名秀才,權衡得失後按授意說自己與那鬥犬熟識,與之嬉戲中那屠夫惡意將犬砍死。
這樣一來,皇親國戚反倒成了受害方,屠夫被治罪也是合情合理。
重審時曹學佺一聽就明白裡面的貓膩,勃然大怒,喝令衙役杖擊秀才,取其真實口供。
秀才受不得皮肉之苦,如實交代做假口供之事。
終審判決如下:屠夫無罪;秀才恩將仇報,豬狗不如,革去功名。
曹學佺在判詞中寫道:“仗義每多屠狗輩,負心多是讀書人。”成為千古名聯,也被後人爭議。
冷知識:三國張飛也是屠夫。
②“仗義每多屠狗輩,負心多是讀書人”應是曹學佺對此案就事論事的感慨,而本章文字中對此名聯的理解僅為個人觀點,歡迎友友們一起討論。
③和以前一樣,“*注”是章節之外的小注解,不算水字數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