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三七章 漢奸排行榜(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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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彌遠這個算盤,吳浩也看的清楚:
無非是用吳浩統兵大員的身份,給皇帝施加壓力。
目下,真正意義上的“統兵大員”,只在宋金對峙的前線。
西路的四川,一團亂麻,指望不上——就不是一團亂麻, 傳統上,四川的封疆大吏,亦極少對中央的大政指手畫腳。
四川地域廣大,出產豐富,地理上,卻是封閉而獨立,盡有身在朝廷時一副忠臣孝子模樣的, 進了川,就起了異心的, 譬如韓侂冑北伐時的吳曦;又譬如秦朝的蜀相陳莊——哦,彼時還是秦國。
(吳曦是吳璘的孫子;吳階、吳璘兄弟經營四川多年,吳曦叛宋,除了錯判形勢,也是因為在內心深處將四川當成他們吳家的私產了。)
所以,為避嫌,四川的封疆大吏很少對朝廷大政發表意見——況乎立太子這樣的超敏感話題?
中路的襄樊,統帥是趙方,留意,此君的頭銜是“京湖制置大使”,吳浩的“淮東制置使”沒有那個“大”字,可見地位有別。趙方帥邊多年,去春金欲“取償於宋”,不逞於中路,就是趙方的主持之功, 襄樊保衛戰立下大功的孟宗政, 也是在他的麾下。
(說多一句, 孟宗政有個兒子, 名曰孟珙)。
趙方資格老、本事大、脾氣硬,史彌遠根本不能指望他來替自己火中取栗。
SO,就剩下東路的吳浩了,碰巧,你還是我的人,SO,這件事情,不找你辦找誰辦?
這件事,是真特麼……火中取栗。
事實上,照中國古代政治倫理(基本是儒家的觀點啦),天子無私事,統嗣大事,關乎社稷盛衰,是“國本”,絕不只是天子的“家事”,而士以天下為己任,不可以不弘毅, 天子以何人為嗣,吾等絕對有發表意見的權力;同時, 在這個問題上, 天子也絕對有“兼聽”的義務。
特別是,目下還是宋,不是明,更不是清。
但是,有個前提或曰潛規則,這個權力,只限於“士”——即文官,不包括武將。
所以,岳飛當年建議高宗立其養子趙瑗為儲,高宗責備他說,“卿言雖忠,然握重兵於外,此事非卿所當預也。”
話說的很重,也很直白,岳飛聽了,“面如死灰”,“聲落而退”。
事實上,岳飛是因收到金國欲放歸欽宗太子趙諶的諜報,才向趙構提議立儲,以示國本已固,大位有歸,既絕了敵人的覬覦,又確定了高宗的正統,是真心實意的為趙構好,為國家好。
其實也是正辦——趙瑗就是後來的孝宗,折騰來,折騰去,二十五年後,到底還是立他為太子了。
當然,二十五年,是段很長的距離,此一時,彼一時。
當時主張立儲的,並不止岳飛一人,宰相趙鼎為首的一派,也是主張立儲的。
但就因為岳飛是統兵的武將,被皇帝指責完之後,又被趙鼎等文官指責,“飛不循分守,乃至於此!”在文官們看來,岳飛此舉,是“越權”——侵犯了文官在統嗣大事上發言的“專有權”。
說起來,岳飛和趙鼎的私交,還算好的呢。
岳飛不曉得這個潛規則嗎?不,他曉得的。
岳飛將自己欲建言官家立儲的決定告知幕僚薛弼,薛弼勸他說:“身為大將,似不應干預此事。”岳飛回道:“臣子一體,也不當顧慮形跡。”
岳飛,是真正為國、為民、為君主而不計自身利害的。
並不是所有的文士都認為岳飛“不循分守”,吳浩很不喜歡的朱熹,在這個問題上,就是支援岳飛的。
朱熹對高宗的表態表示不解,“此等事甚緊切,不知何故恁地說?”接著稱讚岳飛,“如飛武人,能慮及此,亦大段是有見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