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一六章 封疆大吏,大展拳腳(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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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者說了,就給吳浩接任淮東制置使,就由得他折騰,又能怎樣?他再怎麼折騰,也是往北折騰,而恢復故土,朝廷的臉面,也是光彩的,也可以算成史彌遠的政績,所費者,錢糧而已,朝廷又不是拿不出來?
除非吳浩打敗仗。
但金人在山東的勢力已不足道,吳浩打敗仗的可能性,應該也不大罷?
所以,由得他罷!
史嵩之心中,五味雜陳,但有一點是確定的:行止進退,不能不跟隨二爹的步伐。
於是,也嘆一口氣,“二爹說的是!於今萬事,統嗣為大!而長風——”
略一頓,“他既是個有心氣的——也有本事!東路的形勢也不錯,朝廷很該予以支援!”
這個肽,嗯,轉的很利落嘛。
史彌遠滿意的點點頭,微微一笑,“要說‘有心氣、有本事’,子由,你才是吾家千里駒啊!中路——襄樊的位置、作用,其實較東路的淮東更加重要,你——紮紮實實的去做罷!”
頓一頓,“將來——我想,也要不了太久,你便可獨當方面;將來,欸,莫說‘獨當方面’了,就是我這個位子,終有一天,也得你來坐呢!”
史嵩之心中一跳,恭恭敬敬一揖,“嵩之何敢同二爹比肩?只一定牢記二爹教誨,一路努力去做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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詔書頒下,以淮東制置副使吳浩權淮東制置司。
到底加了個“權”字,不過,就吳浩的資歷來說,這個過渡,還是必要的。
吳浩升任淮東制置使,做的第一件事,大約許多人都沒想到:
密請朝廷調和州軍回和州。
照一般人的想法,和州兵衝鋒在前,為吳浩趕走許國、升任制置使立下首功,很該引為心腹,加以重用的,但吳浩的想法,完全不同:
和州軍為淮東制置司直轄(之前,並不歸“都統淮東沿淮兵馬”的吳副帥管轄),許國是和州軍的頂頭上司,說是“親兵”,並不過分,不管他們之間有多少矛盾(也不管這些矛盾有多少是被外人離間出來的),和州軍的“兵諫”,都是不折不扣的“犯上”、不折不扣的“背主”。
這種行為,絕不能被鼓勵。
不然的話,和州兵便可能以“擁戴之功”而跋扈;而因自以為有“造王”之能力,有一天,覷吳浩這個新主子不順眼了,再一次生出“造王”的心思來,亦不稀奇!
唐朝後期的藩鎮,五代十國的驕兵悍將,換主子如同更衣,這個覆轍,吾豈能重蹈?
所以,送走了算逑。
也沒虧待了他們,參與“兵諫”的和州將校,一人送了一筆錢,尤其是張德宏和羅絡,這兩位,都算是發了財了。
另外,同時送走的,還有鎮江兵,一切都以“恢復原狀”的名義,檯面上,並非只針對和州軍。
如是,淮東境內的不穩定因素,基本消除,我可以真正大展拳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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