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二十一章:商埠租金和進口關稅(第1/2頁)
章節報錯
俞以豐委實是一名實幹派,當晚給廖克常等人的接風晚宴上沒有飲酒,挑燈夜戰將這份廖克常帶來的財政草綱逐條逐款勾出幾十條,翌日一早,連覺都沒怎麼睡就差人召見了廖克常和此行同來的一眾南京各部財司、央行官員以及國營官榷商號的掌櫃。
開會討論的內容就是一點,如何讓遼州儘快的償還中州一億兩債務。
“按照中州財司央行的計劃,我遼州要在濟州府、光州府等沿海之地興建六個商埠港口用於中遼二州通商所用。
這六個商埠是出借給中州使用的,所有權還是在我遼州手上,是也不是?”
廖克常點點頭:“那是自然。”
“既然是出借,為何沒有租金?”俞以豐振振有詞的說道:“興建一個商埠,少說也要幾十萬甚至上百萬兩,濟州府、光州府等地雖然有天然的海港,加之原高麗、朝鮮等國也陸續興擴,草草修葺一番就能直接拿來用,但不能因為我們遼州沒花錢,你們中州就不給錢吧。”
“不說參考泉州、廣州、福州、松江等地的大型商埠,就說揚州漕運口岸,兩淮鹽商從朝廷手裡租一個鹽運口岸每年就是十萬兩租銀加五萬兩鹽引錢。
我遼州提供的商埠口岸,再小也總比揚州漕運任意一個口岸大的多吧,多了本輔也不要,一個商埠一年五十萬兩租銀很合理。”
廖克常驚愕的直接脫口而出:“五十萬兩?萬萬不可能!”
一個商埠口岸一年五十萬兩,六個一年就三百萬兩了,大明一年從遼州才能賺幾個錢,哪有這麼大方的道理。
“怎麼不可能。”俞以豐反問道:“廣州市舶司一年從廣州商埠收取到的租金高達一百七十萬兩,本輔這一個商埠才要五十萬兩,有哪裡不可?”
“廣州港能拿來比嗎?”
廖克常直言道:“若是俞閣老能保證將來遼州開市的商埠每個月能有五千條通商海船進出,那下官也願意以每年一百萬兩的價格來租借一個商埠。”
“保證不了。”俞以豐倒是不含糊的直接搖頭道:“就是因為本輔知道,我遼州的商埠不可能比的上廣州港,因此本輔也沒有漫天要價啊,只要五十萬兩,這是個很合理的價格。”
廖克常還是堅定的搖頭道:“毫不合理,下官能做主的,最多就是十五萬兩。”
“四十萬兩。”
“十八萬兩。”
“三十五萬兩。”
“二十萬兩。”
兩人,一個遼州的首輔大臣,一箇中州大明的央行經濟司副司長,此刻在衙司明堂之上,擼胳膊挽袖子的討價還價,活生生像是菜市場買菜賣菜的大娘,吵的不亦樂乎。
最終,商埠租金的價格被定在了二十六萬兩。
六個商埠口岸,一年就是一百五十六萬兩的租金。
俞以豐的臉上露出了笑容,他這下,又為遼州爭取了每年一百多萬兩的財政收入。
說完了商埠租金的事,俞以豐又把話頭引到了其他方面。
“中州的國營商號還有民間商號想來遼州開辦,本輔自然是極歡迎的,不過歡迎歸歡迎,這該徵的稅總也得徵吧。”
“那是自然。”廖克常連絲毫的猶豫都沒有便一口應下道:“國無稅何以養國,早在遼州建制之前,禹王就說過,中央概不插手遼州的一應內政和稅法。
包括在這份草綱上,嚴行走還有夏部堂都給出了稅法意見留給俞閣老參考,遼州百廢待興,正是休養生息的時候,稅法不應核定太高,田稅三十稅一、商稅十五稅一的比例是恰當合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