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非命(第1/9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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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子墨子言曰:古者[1]王公大人為政國家者,皆欲國家之富,人民之眾,刑政之治。
然而不得富而得貧,不得眾而得寡,不得治而得亂,則是本[2]失其所欲,得其所惡,是故何也?
子墨子言曰:[以]執有命者[3](以)雜於民間者眾。執有命者之言曰:“命富則富,命貧則貧;命眾則眾,命寡則寡;命治則治,命亂則亂;命壽則壽,命夭則夭;命……,雖強勁,何益哉?”(以上)[上以]說王公大人,下以駔[4]百姓之從事,故執有命者不仁。
故當執有命者之言,不可不明察。【註釋】[1]古者:據文章應為
“今者”。[2]本:根本。[3]有命者:有命論者。[4]駔:即
“阻”。【譯文】墨子說:現在的王公大人處理國家政事,都想國家富裕,人口眾多,刑政清明。
可是,國家不得富裕卻得貧困,人口不得眾多卻稀少,刑政不得治理卻得混亂,那麼這就是從根本上失掉了他們所希望的,得到了他們所憎惡的,這是什麼緣故呢?
墨子說:因為持有命論思想的人雜處在民眾之間的很多。持有命論的人說:“命中註定富就富,命中註定窮就窮;命裡註定人多就多,命裡註定人少就少;命中註定太平就太平,命中註定混亂就混亂;命中註定長壽就長壽,命裡註定短命就短命:命……力量即使強勁,又有什麼用處呢?”往上用此來遊說王公大人,往下用此來阻止百姓的生活,所以持有命論觀點的人不仁義,因此對持有命論觀點的人的話,不能不去明察。
【原文】然則明辨此之說,將奈何哉?子墨子言曰:必立儀。言而毋儀,譬猶運鈞[1]之上,而立朝夕者也,是非利害之辨,不可得而明知也。
故言必有三表[2]。何謂三表?子墨子言曰:有本之者,有原[3]之者,有用之者。
於何本之?上本之於古者聖王之事;於何原之?下原察百姓耳目之實;於何用之?
廢[4]以為刑政,觀其中國家百姓人民之利。此所謂言有三表也。然而今天下之士君子,或以命為有,蓋[5]嘗尚觀於聖王之事?
古者桀之所亂,湯受而治之;紂之所亂,武王受而治之。此世未易,民未渝,在於桀、紂,則天下亂;在於湯、武,則天下治。
豈可謂有命哉!然而今天下之士君子,或以命為有,蓋嘗尚觀於先王之書?
先王之書,所以出[6]國家、佈施百姓者,憲也;先王之憲亦嘗有曰:“福不可請,而禍不可諱,敬無益、暴無傷者乎?”所以聽獄制罪者,刑也;先王之刑亦嘗有曰:“福不可請,禍不可諱,敬無益、暴無傷者乎?”所以整設師旅、進退師徒者,誓也;先王之誓亦嘗有曰:“福不可請,禍不可諱,敬無益、暴無傷者乎?”是故子墨子言曰:吾當未鹽[7],數天下之良書,不可盡計數,大方論數,而五者[8]是也。
今雖毋求執有命者之言,不必得,不亦可錯[9]乎?【註釋】[1]鈞:製陶用的轉輪。
[2]表:此句中用為原則。[3]原:推斷、考察。[4]廢:通
“發”。[5]蓋:通
“盍”,何不之意。[6]出:此字恐有誤。[7]鹽:意為
“暇”。[8]五者:疑為
“三者”。[9]錯:為
“措”之假借字。【譯文】然而如何去明加辨析這些話呢?墨子說道:“必須訂立準則。”說話沒有準則,好比在陶輪之上,放立測量時間的儀器,就不可能弄明白是非利害之分了。
所以言論有三條標準,哪三條標準呢?墨子說:“有本原的,有推究的,有實踐的。”如何考察本原?
要向上本原於古時聖王事蹟。如何推究呢?要向下考察百姓的日常事實。
如何實踐呢?把它用作刑法政令,從中看看國家百姓人民的利益。這就是言論有三條標準的說法。
然而現在天下計程車人君子,有的認為有命。為什麼不朝上看看聖王的事蹟呢?
古時候,夏桀亂國,商湯接過國家並治理它;商紂亂國,周武王接過國家並治理它。
社會沒有改變,人民沒有變化,桀紂時則天下混亂,湯武時則天下得到治理,它能說是有命嗎?
然而現在天下計程車人君子,有人認為有命。為何不向上看看先代君王的書呢?
先代君王的書籍中,用來治理國家、頒佈給百姓的,是憲法。先代君王的憲法也曾說過
“福不是請求來的,禍是不可避免的;恭敬沒有好處,兇暴沒有壞處”這樣的話嗎?
所用來整治軍隊、指揮官兵的,是誓言。先代君王的誓言裡也曾說過
“福不是請求來的,禍是不可避免的;恭敬沒有好處,兇暴沒有壞處”這樣的話嗎?
所以墨子說:我還無暇來統計天下的好書,不可能統計完,大概說來,有這三種。
現在雖然要從中尋找主張
“有命”的人的話,必然得不到,不是可以放棄嗎?【原文】今用執有命者之言,是覆[1]天下之義。
覆天下之義者,是立命者也,百姓之誶[2]也。說[3]百姓之誶者,是滅天下之人也。
然則所為[4]欲義[人]在上者,何也?曰:義人在上,天下必治,上帝、山川、鬼神,必有幹主[5],萬民被其大利。
何以知之?子墨子曰:古者湯封於毫,絕長繼短[6],方地百里,與其百姓兼相愛,交相利,移[7]則分,率其百姓以上尊天事鬼,是以天鬼富之,諸侯與之,百姓親之,賢士歸之,未歿其世而王天下,政諸侯。
昔者文王封於岐周,絕長繼短,方地百里,與其百姓兼相愛,交相利,[移]則[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