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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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古之善為道者,非以明民[1],將以愚之[2]。民之難治,以其智多[3]。
故以智治國,國之賊[4];不以智治國,國之福。知此兩者[5],亦稽式[6]。
常知稽式,是謂玄德。玄德深矣,遠矣,與物反矣[7],然後乃至大順[8]。
【註釋】[1]明民:明,知曉巧詐。明民,意為讓人民知曉巧詐。[2]將以愚之:愚,敦厚、樸實,沒有巧詐之心。
不是愚弄、矇昧。此句意為使老百姓無巧詐之心,敦厚朴實、善良忠厚。
[3]智多:智,巧詐、奸詐,而非為智慧、知識。[4]賊:傷害的意思。
[5]兩者:指上文
“以智治國,國之賊;不以智治國,國之福”。[6]稽式:法式、法則,一本作
“楷式”。[7]與物反矣:反,通返。此句意為‘德’和事物復歸於真樸。
[8]大順:自然。【譯文】古代善於為道的人,不是教導人民知曉智巧偽詐,而是教導人民淳厚朴實。
人們之所以難於統治,乃是因為他們使用太多的智巧心機。所以用智巧心機治理國家,就必然會危害國家,不用智巧心機治理國家,才是國家的幸福。
瞭解這兩種治國方式的差別,就是一個法則,經常瞭解這個法則,就叫做
“玄德”。玄德又深又遠,和具體的事物復歸到真樸,然後才能極大地順乎於自然。
【解析】此章老子重提治國方略,老子認為政治的好環,常繫於統治者的處心和做法。
統治者若是真誠樸質,才能匯出良好的政風,有良好的政風,社會才能趨於安寧;如果統治者機巧黠滑,就會產生敗壞的政風。
政風敗壞,人們就相互偽詐,彼此賊害,而社會將無寧日了。居於這個觀點,所以老子期望統治者導民以
“愚”。老子希望人們不要被智巧、爭奪搞得心迷神亂,不要泯滅原始的質樸、淳厚的人性,要因順自然,而本章所講的
“愚”,其實就是質樸、自然的另一表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