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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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其安易持,其未兆[1]易謀;其脆易泮[2],其微易散。
為之於未有,治之於未亂。合抱之木,生於毫末[3];九層之臺,起於累土[4];千里之行,始於足下。
為者敗之,執者失之。是以聖人無為故無敗,無執故無失。民之從事,常於幾[5]成而敗之。
慎終如始,則無敗事。是以聖人慾不欲,不貴難得之貨,學[6]不學,復[7]眾人之所過,以輔萬物之自然而不敢為。
【註釋】[1]兆:徵兆。[2]其脆易泮:泮,散,解。物品脆弱就容易消解。
[3]毫末:細小的萌芽。[4]累土:堆土。[5]幾:幾乎。[6]學:這裡指辦事有錯的教訓。
[7]復:匡復、匡正。【譯文】局面安定時容易保持和維護,事變沒有出現跡象時容易圖謀;事物脆弱時容易消解;事物細微時容易散失;做事情要在它尚未發生以前就處理妥當;治理國政,要在禍亂沒有產生以前就早做準備。
合抱的大樹,生長於細小的萌芽;九層的高臺,築起於每一堆泥土;千里的遠行,是從腳下第一步開始走出來的。
有所作為的將會招致失敗,有所執著的將會遭受損害。因此聖人無所作為所以不會招致失敗,無所執著所以也不遭受損害。
人們做事情,總是在快要成功時失敗,所以當事情快要完成的時候,也要像開始時那樣慎重,就沒有辦不成的事情。
因此,有道的聖人追求人所不追求的,不稀罕難以得到的貨物,學習別人所不學習的,補救眾人所經常犯的過錯。
這樣遵循萬物的自然本性而不會妄加干預。【解析】這一章從內容上講與前一章相接續,仍然是談事物發展變化的辯證法。
由於與上一章聯絡起來讀,也可以說又返回到
“為無為,事無事,味無味”的道理。老子認為,大的事物總是始於小的東西而發展起來的,任何事物的出現,總有自身生成、變化和發展的過程,人們應該瞭解這個過程,對於在這個過程中有可能發生禍患的環節給予特別注意,杜絕它的的出現。
老子進一步闡述事物發展變化的規律,說明
“合抱之木”、
“九層之臺”、
“千里之行”的遠大事情,都是從
“生於毫末”、
“起於累土”、
“始於足下”為開端的,形象地證明了大的東西無不從細小的東西發展而來,同時也告誡人們,無論做什麼事情,都必須具有堅強的毅力;從小事做起,才可能成就大事業。
老子依據他對人生的體驗和對萬物的洞察,指出
“民之從事,常於幾成而敗之”。許多人不能持之以恆,總是在事情快要成功的時候失敗了。
出現這種情況的原因是什麼?老子認為主要原因在於將成之時,人們不夠謹慎,開始懈怠,沒有保持事情初始時的那種熱情。
老子認為,一個人應發揮智慧或技能的最佳狀態,只有在心理平靜的自然狀態下才能做到。
總之,在最後關頭要像一開始的時候那樣謹慎從事,就不會出現失敗的事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