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六章
章節報錯
【原文】知者不言,言者不知。塞其兌,閉其門[1];挫其銳,解其紛;和其光,同其塵[2],是謂玄同[3]。
故不可得而親,不可得而疏;不可得而利,不可得而害;不可得而貴,不可得而賤;故為天下貴。
【註釋】[1]塞其兌,閉其門:塞堵嗜慾的孔竅,關閉起嗜慾的門徑。
兌:穴竅。[2]挫其銳,解其紛;和其光,同其塵:此句意為挫去其銳氣。
解除其紛擾,平和其光耀,混同其塵世。紛:紛爭,糾紛。光:光芒。
塵:塵土,塵垢。[3]玄同:玄妙齊同,道德很高的人。【譯文】通達道的理念的人不用語言去表達道,用語言去表達道的人是不懂得道的人。
懂得道的理念就要堵塞住那些可視、可聽、可味的通道,關閉住那些世俗煩擾可以進入的門戶,挫磨自己那些鋒銳之處,解除自己那些無謂的紛擾,掩去自己的光芒,混同於塵世,同道融為一體,這就是所說的同於道。
因此就應該做到:對待他人不可因其與自己親近而親近他,不可因其與自己疏遠而疏遠他;不可因其曾有利於自己而還利於他,不可因其曾有害於自己而害他;不可因其尊敬自己而尊敬他,不可因其輕賤自己而輕賤他。
由此就能夠得到普天下之人的愛戴。【解析】此章老子主要論述人如何才能同於道的問題。
老子認為:人的品性的最高修為就是同於道,即以道之品性為己之品性。
“挫其銳,解其紛,和其光,同其塵”是說道具有挫磨萬物鋒銳、解除萬物紛擾、把光和熱均勻分配給萬物、為萬物創造一個可資生存的大地的功能。
人要按照道的要求自行挫磨去自身之鋒銳,自行解除自身之紛擾,自行與道融為一體。
怎樣按照道的要求去同於道呢?具體應做到
“不可得而親,不可得而疏,不可得而利,不可得而害,不可得而貴,不可得而賤”。
《墨子與道德經.》第五十六章 正在手打中,請稍等片刻,
內容更新後,請重新重新整理頁面,即可獲取最新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