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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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使我[1]介[2]然有知,行於大道,唯施[3]是畏。大道甚夷[4],而民好徑[5]。
朝甚除[6],田甚蕪,倉甚虛,服文采,帶利劍,厭[7]飲食,財貨有餘,是謂盜[8]竽。
非道也哉!【註釋】[1]我:我,指有道的聖人。老子在這裡託言自己。
[2]介:微小,一點點狀。[3]施:斜行。[4]夷:平坦。[5]徑:小徑。
[6]除:治理。[7]厭:通
“饜”,飽足。[8]盜:偷盜。【譯文】經過長時間的思考,我頓然領悟到一個道理:在寬闊的大路上行走,最怕的是走了斜路,這就是為什麼大道非常寬闊平坦,而老百姓卻喜好走小徑的道理。
朝陽最明亮的時候它就躍出了地平面,田地過多就出現了荒蕪的現象,倉庫過大里面就顯得空虛。
穿華美的衣服,佩帶鋒利的寶劍,吃美食飲美酒甚至到厭食的地步,擁有的財產達到用不完的程度,這是強盜頭子所為,是違背道的。
【解析】此章老子透過講過猶不及的道理,引申出在人生歷程中奢侈不如簡樸的道理。
“朝甚除”,是指早晨的天空到了最明亮的時候太陽也就升高了。對此句的理解,諸家多數人認為朝是朝庭之朝,從而此句意為:把朝庭裝飾得華美;又把
“田甚蕪”、
“倉甚虛”理解為:由於朝庭裝飾華美了,從而使田園非常荒蕪,倉庫非常空虛。
愚以為,此解很難說得通,一是此句並無因果關係,完全是一種並列的語句形式;二是老子在此一段並沒有論及人事,只是在說明一個過猶不及的道理。
“服文采,帶利劍,厭飲食,資貨有餘,是為盜竽,非道哉”是從上述的自然之理而推及人事,人事的發展亦與自然之理一樣,過猶不及,因而奢侈不如簡樸。
老子一向認為道之理在於為用不為利,為腹不為目,人對自然和社會的索取以可資生為度,超過這個度就要受到道的懲罰。
老子認為,擁有的資財應有正常之度,超過了這個度,餘下的資財就猶如盜竊來的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