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合文獻分析後,確定了景鎮御窯廠的建立,應在洪武二年。

所以,結合那件梅瓶,也能確定,明代景鎮御窯廠,確實應該是在洪武二年成立。

而這一點,在現在還有很多爭議,甚至有人認為,洪武時期根本就沒有御窯廠。

其實,有關洪武紀年瓷,明萬曆版《大明會典》卷一百九十四,作了具體記載。

“洪武二十六年定,凡燒造供用器皿等物,須要定奪樣制,計算人工物料。如果數多,起取人匠赴京置窯興工。”

書載明洪武年間的皇廷御器,按照需要臨時下達國內幾個重要產瓷區燒造。

如果需求量大,則調工匠赴京(今金陵置窯燒製。

從而肯定了,洪武官窯瓷器的存在。

而洪武瓷器的確定,也就是最近幾十年的事了。

過去許多國內博物館,把這一時期的陳列品,斷代為“元末明初”。

但隨著時間的推移,直至1960年代,金陵明故宮出土了一批洪武器殘片;

1980年代,神都四中、景鎮御窯廠,相繼出土了一些殘片;

1990年代,金陵明故宮遺址,又出土一批洪武官窯殘器。

如此一來,洪武瓷器才逐漸被人們所認識。

其實這座御窯廠的設立時間,還要更早。

根據考證,元至正十五年(1278年),元廷就在景鎮設立浮樑瓷局,為宮廷制瓷。

元末明初,景鎮一帶戰亂不斷。

但景鎮的窯火,從未曾熄滅。

既然有現成的,就算洪武帝朱元璋再節儉,再會過日子,他也不可能不用。

所以在洪武二年(1369年),景鎮珠山腳下就設立了御器廠。

這座御窯廠專門製作瓷器,向朝廷進貢,這就是所謂洪武官窯。

窯址除大龍缸窯外,還有青瓷、色窯、風火窯等20座。

至明宣德年間,御器廠已發展到58座,民窯則不計其數。

景鎮有著豐富的制瓷原料“瓷石礦”,據明曹昭《新增格古要論》載,洪武時期陶瓷器土質細膩,胎體輕薄,有青、黑兩種顏色,以純色為佳。

而從有關考古資料介紹,洪武官窯器胎體多數較厚重,釉質勻淨,裝飾繪畫和製作造坯都相當精細。

這一時期的瓷器,以瓷釉質肥厚、釉面有時開片為特色。

此外,還有“青花顏色不正而呈灰黑色”的特點。

根據這些特徵,加上現代的一些技術手段,其實準確斷代洪武時期的瓷器並不難。

就說上述的梅瓶,它除了有年號之外,像是這樣的梅瓶,在洪武時期並不少見。

比如流傳到現在的,明洪武釉裡紅松竹梅紋玉壺春瓶。

這樣的瓷器,在故宮博物館中館藏的並不少。

很可惜,透過研究近幾十年來的考古發掘資料,墓葬和遺址中出土的明代瓷器中,未發現一件帶有“大明洪武年制”的官窯款瓷器。

神都故宮博物院收藏有70餘件,明洪武青花瓷器和釉裡紅瓷器,沒有一件帶有洪武官窯款。

可見當今有無“洪武”官窯年款,已成為鑑定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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