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五十七章:宗法祖訓(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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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昇在登基的時候,給鄧艾、鄧羌這兩個宗室大將加封了郡王,還有自己的幾個兄弟也加封了郡王,這個是特殊情況。
接下來鄧昇又對親王、郡王的爵位授予做出了規定。
皇帝子嗣,年滿十歲後,可封親王,親王爵位世襲三代,傳承等同皇位傳承順序,除親王世子外,其餘子嗣在年滿十歲,可授予郡王爵位,郡王世襲三代,郡王除世子外,其餘子嗣年滿十歲,可授予國公爵位,國公爵位世襲三代,除國公世子外,其餘諸子均不授予爵位。
而沒有爵位的宗室,根據親緣遠近授予一定俸祿,以供生活,也可從政、從軍、從商、務農,如有功勳卓著著,可授予爵位,然不可封賞親王、郡王爵位。
除了皇子之外,鄧昇還對宗室女眷的爵位做出了規定,皇帝嫡長女授予大長公主,位份低於儲君、高於親王;庶長女授予長公主,位比親王;其餘諸女均授予公主稱號,位份低於親王、高於郡王。
親王嫡長女授予大長郡主位份與公主等同;庶長女授予長郡主,位比郡王,其餘諸女授予郡王,位份低於郡王、高於國公。
郡王嫡長女授予大長翁主,位份與郡主等同;庶長女授予長翁主,位比國公,其餘諸女授予翁主稱號,位份低於國公、高於郡公。
國公以下含國公爵位在內,女眷不授予爵位,與其他無爵位宗室一樣,享受俸祿,出嫁後取締,同時女眷爵位不可世襲、襲封。
以上的就是關於宗室的爵位的相關規定。
接下來就是對國家勳爵的世襲和繼承製了,繼承製沒什麼好說的,跟皇位繼承的制度一樣,不過爵位繼承只有父死子繼,沒有兄終弟及,也就是說,如果沒有子嗣,爵位就會收回來。
勳王爵位不世襲,其繼承人授予國公爵位,其餘諸子不襲封,然勳王有功於國,位比郡王。
國公、郡公、縣公爵位世襲三代子孫,除世子外,其餘諸子不襲封,三代之後,國公降爵郡公、郡公降爵縣公、縣公降爵君爵。
君爵、侯爵世襲兩代子孫,除世子外,其餘諸子不襲封,兩代之後,君爵降爵侯爵、侯爵降爵伯爵。
伯爵、子爵世襲一代子孫,除世子外,其餘諸子不襲封,一代之後,伯爵降爵子爵,子爵收回爵位。
給了爵位,也只是一個名頭而已,最重要的是食邑,食邑的封賞,一般都是直接劃一塊地,而裡面的百姓就是你的了,這些百姓不需要給國家繳稅,這樣就很容易導致國家人口被藏匿還有稅收減少,所以鄧昇直接將食邑的制度改了改,不給地,給錢,也就是食邑多少,直接折算成錢糧給,而且還是根據當年的國家稅收來定的。
只要有爵位的都有世襲,大長公主食邑一萬一千戶;長公主、親王食邑一萬戶;公主、大長郡主食邑八千戶;郡王、長郡主食邑七千戶;郡主、大長翁主食邑六千戶;長翁主、國公世襲五千戶;翁主世襲四千戶;郡公食邑三千戶;縣公食邑兩千戶;君爵食邑一千五百千戶;侯爵食邑一千戶;伯爵食邑五百戶;子爵食邑三百戶。
這些食邑都是私產,不可侵佔,直至爵位取消,而取消前食邑所產生之財產,非犯抄家之罪不可收回。
也就是說,只要是你的爵位食邑得到的錢財,除非朝廷直接抄家,不然不管犯了什麼罪,都不可以收回,而女眷爵位所產生的財產,無論是出嫁前還是出嫁後,都屬於個人,孃家和夫家都不可侵佔。
不過鄧昇想到華夏曆史上的那些公主大部分都非常強勢,而其夫婿則是比較委屈,一來公主地位高,二來,如果夫家地位相對比較低,財產來源不多,則很多時候都需要公主接濟,這也導致公主的越發強勢。
所以鄧昇還特地給女眷夫婿給予食邑,不過並不多,而且不可世襲。
公主之夫稱駙馬,食邑五百戶;
郡主之夫稱郡馬,食邑三百戶;
翁主之夫稱翁馬,食邑一百戶。
雖然很少,比之其妻遠遠不如,但是也能衣食自足了。
“灝兒,都記好了嗎?”鄧昇問道,在商量好方案之後,鄧昇負責口述,而鄧灝負責記錄。
鄧灝停下筆,點了點頭,說道:“回父皇,都記好了,請父皇過目!”說罷,便遞到鄧昇跟前。
鄧昇仔細看了看,並沒有發現什麼出入,於是點了點頭,說道:“灝兒,你以聖旨的方式記錄下來,然後朕蓋上玉璽,公告天下,而後供奉在太廟,定為祖訓,後世子孫均須遵循,不可更改!”
“喏!”鄧灝點了點頭,對於鄧昇的決定,鄧灝並沒有意見,畢竟這份祖訓一出,最大的得益者就是自己這一脈了,只要自己以及後代不絕嗣,那鄧國的皇位,就永遠在自己這一脈傳承,如此一來,鄧灝便不需要太過擔心幾個弟弟會和他這一脈爭了,就算爭,自己這一脈佔據大義,也佔據這天時地利人和了,如果這樣的輸了,那就真的怨不得旁人了,而這份祖訓一出,就進一步穩固鄧灝的地位,只要自己不作死,這個皇位就跑不了。
“父皇,這份祖訓上面,只是規定了宗法繼承製度和爵位襲封、食邑,但是對於朝廷的軍政制度沒有半點提及,兒臣以為,是否在祖訓上面規範,以免後世子孫胡作非為呢?”鄧灝想了想,說道。
鄧灝的心思是好的,他擔心後世子孫裡面,出現了不肖子孫,利用手中的權力,在朝廷上胡作非為,禍害整個國家。
但是鄧昇卻搖了搖頭,說道:“不必了,時勢會變,時代也會變遷的,制度也不能一成不變,正所謂此一時,彼一時,如今的制度適合當前的形勢,但是卻不一定永遠適合的,莫要讓祖訓限制了變化,至於後世子孫,那是他們的事,我們考慮不到那麼的長遠的。”
鄧昇雖然這一次制定祖訓,參照了後世的皇明祖訓,但是並不是照搬的,皇明祖訓裡面,除了規定了宗法制度,還規定了國家的制度,並且不容改變,這讓明朝後期,在國家的各種運轉上,一潭死水,一成不變,最後落後於世界,明太祖朱元璋留下的皇明祖訓雖然讓國家社會得到了一定的穩定,但是卻讓國家缺乏了進取、變革的動力,這不是鄧昇希望看到的。
雖然鄧昇來自後世,但是對於這個時代的發展,他也並不能考慮得那麼長遠,雖然不規定祖訓,可能會有不肖子孫胡作非為,但是也能夠讓後世有為之君,在面臨時代變革的時候,不至於束手束腳。
祖制這東西是有利有弊的,但是在鄧昇看來,前期是利大於弊,後期是弊大於利。
而後世歷朝歷代的,對於祖訓執行的最為有力的,就當數宋明兩朝了,明朝的皇明祖訓,直接成了朝臣對抗皇帝的利器,而在宋朝,宋太祖趙匡胤一句不殺士大夫,讓宋朝的文官,直接放飛自我,反正怎麼作,只要不謀反,都不會死的,犯再大的錯,也只不過是流放而已,既然不會死,那就使勁作吧,成了就流芳百世,敗了,大不了從頭再來,這也讓宋朝的文官有恃無恐了。
“兒臣明白!”鄧灝應了一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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