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則田豫的小故事,除了體現田豫清正廉潔這種表層思想外,正契合了筆者認為的,田豫與素利是存在真正友誼的。

首先,田豫的清廉不是一朝一夕,熟悉他的人應該早有耳聞,就算之前不知曉,透過田豫收禮充公的行為也能知道。

何況田豫跟素利不僅多次見面,還共同作戰過,素利對田豫的為人很清楚,田豫是真的清廉,而非虛偽作秀。

其次,三十斤黃金,單純拿給田豫做賄賂明顯超出正常範圍,雖然田豫能力強名氣大,但他只是個護烏桓校尉,幽州真正的主事者是刺史。

作為受軻比能欺壓而歸附曹魏的素利來說,三十斤黃金可不是小數目,拿來賄賂跟自己關係已經很好的田豫既不必要,也不值得。

最後,素利是真心想幫助田豫的家庭,如果只是想賄賂田豫博取好感,之前送了好幾次牲畜已經足夠,至於田豫是自己留下還是給別人,那是田豫的事,這個人情田豫是收下了。

但素利又是屏退他人又是下跪懇求,已經超出一般賄賂的必要,而田豫得到曹丕賞賜後,特意分給素利一半,一方面因為三十斤黃巾太貴重,另一方面顯然也是對素利的報答。

公元228年,田豫再次與軻比能交手,被圍於馬邑城,需要注意上次被圍是在代郡的馬城,這次是雁門郡的馬邑。

田豫做護烏桓校尉共計九年,多次挫敗軻比能等鮮卑、烏桓部族的圖謀,為確保曹魏北部邊境安全作出非常大的貢獻。

我們知道田豫的功勞不僅於此,田豫後來在與東吳交手中也有大放光彩的事蹟,但是,田豫離開幽州的過程卻很不愉快,不是一次正常的人事調動。

說起田豫做護烏桓校尉,貫穿了整個魏文帝曹丕時代,曹丕220年稱帝226年去世總計在位七年,也就是說田豫是在魏明帝曹叡繼位後被調離崗位,這本來也無甚稀奇,畢竟九年時間已經夠長,調動一下也很合理,其實這裡大有文章。

曹丕稱帝之初,以吳質持節督幽並二州諸軍事,這個吳質便是大名鼎鼎的“曹丕四友”之一,地位非常高。

田豫作為護烏桓校尉,頂頭上司是幽州刺史,與吳質沒有直接聯絡,時任幽州刺史名叫崔林,此人是大名士崔琰的族弟。

曹丕稱帝后新舊交替,所以吳質、田豫、崔林這些人都是同一時期到任的新官。

都說新官上任三把火,但其實搞事情的不是這些人,而是涿郡太守王雄。

這個王雄覺得刺史崔林是個老實人,便想要把他擠走自己上位,王雄就對崔林的別駕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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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將軍現在總督幽並二州軍事,那可是皇帝身邊的大紅人,各州郡都爭相迎奉致敬,可咱們崔大人卻一點也不主動。

要是哪天吳將軍不高興,找個理由參他一本,恐怕連你也得受連累啊!”

這個別駕一聽,心裡也害怕,就把這事跟崔林說了,崔林心想我這手下膽子也太小了,我又沒做虧心事,怕他吳質幹什麼?有點生氣地回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