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禎三年二月,李自成來到大明。

這位二十五歲的後生才當了一天驛卒就下崗,那必須再就業呀。

明末這環境太糟,只有造反還算是一條出路。

扯旗吧!

風風雨雨打拼近三,李自成在一眾反王流賊裡嶄露頭,建立大順,麾下有了兩萬多人馬。

崇禎五年是個分水嶺。

十月,李自成一方面為了解救呂梁山危,一方面試探著想找個穩固根據,大順攻下懷慶府。

接著李自成率領四千輕騎在一個月時間轉戰千,擊破了明軍準備合圍過來的幾支援軍。

那些明軍算不上是精,但也是大明的一線邊,被李自成打了個稀里嘩啦。他們不過如此。

李自成這就有些膨脹了。

他回到懷慶後囂張的提出:「一年準,兩年反,三年掃,五年成功!」

如果走激進路,「五年成功」未必是一句空話。

就憑李自成新造出來的那些火,依靠上黨源源不斷出產的火槍、火,以及基本接近了近代化方式訓練出來計程車,這年頭各方面都先進了兩百年的大順軍去打,根本沒有一合之敵。

誰能擋得住大順軍?

砸爛一箇舊射會容,建設一個新社會可不是一時半會兒能做好的。

如果大順軍攻掠天下太迅,他手底下這幫人還沒來得及成長就走向高,那麼留給將來的隱患太大。

李自成再厲害也不可能事無鉅細親力親,把大順國交給一群驕兵悍將落魄書生治,那可有的酸爽了。

17世紀什麼最貴?人才!

其實不管哪個時代都缺人,不然也不會有「千軍易,一將難求」;「一將無,累死三軍」等等說法。

話又說回,十個厲害的將軍也抵不過一個出色的正客。

正治是社會關,經濟是社會關係下的商品交,戰爭是正治的延,軍事是戰爭的一種手段。

簡單點打個比方說吧——

一個人想辦法吃,叫生活。

一群人想辦法吃,叫經濟。

而怎麼在一群人吃飯的時候制定規,分配怎麼吃,或者如何長久的吃,誰吃哪種,叫正治。

兩群人吃飯的時候發,野地上有一塊,那這塊肉歸哪一夥人吃?他們即可以用正治手,也可以用經濟手段去解決。

當,要是兩種方法都解決不了問,接下來就可以靠打群架解決。

打贏的人就掌握了主動權、選擇,就能吃的更多更好了。

許多問題都是可以正治、經濟手段解決,軍事是解決問題的最後辦法。

經濟也可以看做是正治問,畢竟都是利益相關。

所以有說,「戰爭是正治的延續」。

戰爭是正治手段而不是正治目的。用武力解決搞出問題的,意味著一種達到個人或者國家利益最大化的手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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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最終的本質就是為了分配利益。

廟堂之上動動,下面千軍萬馬跑斷腿。

所,如果動動嘴用正治手段就能解決的問,自然比跑斷腿打個屍山血海划算多了。

比,燭之武退秦師;比如戰國時代的「合縱連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