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自成的貨物出,或者夸克窮把南洋的大米運過,在當前環境下並不困難。所謂禁海問題完全可以用「潛規則」解決。

後世常常把明清合起來稱這段時期為明清時,是因為這兩個朝代相同點很多。有人就理解為明朝的海禁跟清朝的閉關鎖國是一樣的。

其,兩者有相,也有很大的不同。

首先明朝的海禁和清朝的閉關鎖,都是以防範敵對勢力、鞏固統治為主。

明朝初,百廢待,國內形勢不穩定。對於開國皇帝朱元璋來,強化集權是他的第一要務。

朱元璋實行海,短期目的有防範張士誠、方國珍餘部來自海上的侵,以及倭寇、海盜對沿海的騷擾。

換言,就是犧牲社會活力換取秩序穩固。這也是整個明代的海禁正策在正治上最基本的出發點。

老朱長期目的則是想跟元朝學,由朝廷壟斷一切海貿利潤。

明洪武四年十二,「禁瀕海民不得私出海」;

十四年十,「禁瀕海民私通海外諸國」;

二十三年十,「詔戶部嚴交通外番之禁」;

三十年十,「申禁人民不得擅出海與外國互市」。

大明禁止的只是私人海外貿,官方控制的朝貢貿易不受限制。

朝貢只是好聽的說,顯得萬國對我天朝恭,其實就是國與國之間貿易。

大明朝廷試圖以此壟斷獲取海外商品的渠道。初期還管的,後面慢慢就鬆弛了。

比如1485,日笨進貢刀3610,而使團另外所帶用於販賣的,則有35000多,幾乎是貢物的10倍。

大明對於朝貢國使者私下攜帶的物,在處理方式上有沒收入官、官買給價以及准予私下交易的分別。

人家傻了麼會要你的寶鈔廢,自然都去私下交易了。

再,大明早期對來華朝貢貨物免徵,那就有空子可鑽了。

許多外國商船都聲稱自己是奉使的貢,比如葡萄呀、荷藍都冒充過南洋和流求等國的使者。甚至大明本土海商從國外販貨回,也冒稱外國貢船。

到底是不是真的貢,那還不是經辦官員說的算?

朱元璋對來貢國實施懷柔撫綏正,所謂「西洋諸國素稱遠,涉海而,難計歲月。其朝貢無論疏,厚往薄來可也」。

「厚往薄來,看上去又是一種「寧與友,不予家奴」。其實早期大明在朝貢貿易中是賺錢,賺的還不,只是後來因為各種原因才變成了賠本買,當了冤大頭。

眾所周,海貿能賺大錢。

朝廷雖有嚴刑酷,沿海民眾為求生,自然不乏鋌而走險從事對外貿易的大商小販。

比,福建海商每年聚集「大舶數百,乘風掛,蔽大洋而下」;廣東民眾也是「多挾峨舸入海與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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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沿海地,大明官員往往接受海商賄,默許他們的出海行為。

後來朝廷一看這也管不住,便因勢利,放寬海,順便正好收收稅補貼家用。

於是當時幾大市舶司便不再禁止外商來,國內海商也趁機渾水摸魚。

由此私人海貿在半公開的進,海禁基本廢弛。

到了嘉靖皇,不知道他是不是為了跟文官集團鬥,強行申嚴海禁。關閉了廣州市舶司之外的所有港,禁止海民出,銷燬違禁大,禁止私自貿易。他將朱元璋那套又搬了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