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道讓裴粹接替遊遐管行部?可是方才引發戎亂,很明顯他是不適合這個職務的。

正在煩悶,就聽裴該正式下令,命遊遐接替裴粹,擔任秦州刺史,從長安的正兵中挑出一個部五百人來,護著他即日啟程,前往冀城,去平戎亂。

會議結束,百僚紛紛辭別而出,只有裴嶷特意留了下來,還沒等人走乾淨,就先朝裴該深深一揖,說:“公演守牧秦州,本為臣所舉薦,則其有罪,臣亦當連坐……”

兩漢對於人才的運用,主體是察舉制,也就是地方官或朝中大老薦舉,相關部門考察,然後可以任官。故此一旦受薦者違反了朝廷制度,甚至於觸犯了國家法律,理論上薦主也要受到相應的懲罰。

連坐制度以秦為甚,根據《史記》所載:“秦之法,任人而所任不善者,各以其罪罪之。”所以秦相范雎薦鄭安平為將,鄭安平卻為趙軍所敗,率兩萬兵馬降趙,按律當誅三族,薦主范雎與之同罪。好在秦昭王寵信范雎,不但法外開恩,還“下令國中,有敢言鄭安平事者,以其罪罪之”,免得範相國面子上不好看。但兩年以後,范雎所薦王稽又坐與諸侯勾通之罪,按律斬了首,范雎就此再也幹不下去了,只得稱病而讓蔡澤……

漢法沒有那麼嚴,可是薦主連坐的制度仍然存在——富平侯張勃就因為薦舉過陳湯,陳湯獲罪後,他也被削去封邑二百戶,並且死後還諡之為“繆”——魏、晉因之。

其實即便是到了科舉肇興的唐代,因為科舉只是選拔人才,具體官員任用往往還得靠薦舉,故此也仍然保留著薦主連坐,唐玄宗就曾經在詔命中說,一旦薦舉得官,“如後有虧犯典憲,名實不相副者,所舉之人,與之同罰”。

那麼按道理來說,既然裴粹因過被免,裴嶷作為薦主,自然也應當多少受到點兒責罰吧,他見裴該不提,就站出來主動表態——“則其有罪,臣亦當連坐……”

裴該笑著擺擺手:“叔父何必如此?”會已經散了,所以他也不再用“君”或者“卿”來稱呼裴嶷了,仍然尊稱為叔——“公演叔父不過不適任而已,何得雲罪啊?彼既無罪,叔父又何必連坐?”

倘若裴粹是平襄縣長,那麼平襄縣城失守,他自然有罪;但作為秦州刺史,既可以把很多責任推諉給下屬,也不可能所有下屬的過失也全都得他一個人扛起來,故此就目前形勢而言,是“過”是“罪”,尚在兩可之間。

裴嶷要的就是裴該作這般定性,聞言暗喜,乃先致謝,隨即話鋒一轉,說:“臣內掌行臺之事,外任雍州之政,案牘勞形,實在心力交瘁,還望趁此機會,暫卸一肩……”

裴該聞絃歌而知雅意,當即皺眉問道:“叔父之意,公演叔父既交卸了秦州刺史,乃可改任雍州刺史麼?”

“還望明公垂允,倘若仍不能定州政、安黎庶,甚至違律,臣當與之共受責罰。”

裴嶷的意思,這個薦主我當定了,我願意為他擔保,不再出什麼妖蛾子,並且情願事先宣告,肯負連帶責任。

裴該不禁躊躇,就問:“真可適任否?”

裴嶷眼神左右一掃,發現同僚們基本上全都已經退出去了——此前特意在人沒全走光之前請罪,一是表明自己立身之正,二也是為了趁機哄抬裴該的威望,但此後所言話語,就不便宣之於眾啦——這才壓低聲音說道:“我與公演兄,雖然少年相見,旋即天涯分隔,參商幾三十載,然前在冀城與之懇談三日,乃知其人秉性、才能。

“公演實有州郡之才,惜乎此番為報乃兄之仇,行事操切——這也是人之常情,本屬同族,不必過於苛責。則若命之雍州之政,必能如文約之意——且其即坐鎮長安,百僚相鄰,又豈敢妄為啊?

“文約,我裴氏本為大族,支系繁盛,如今文約為幹,更須旁系為枝,裴柏才可長青。公演兄雖非逸才,也不駑鈍,豈可置而不用啊?若用公演,別支亦將陸續歸附;不用公演,恐怕搖動族內人心,不可不三思哪。”

裴該心說你果然還是家族利益為先,好在目前裴氏的家族利益還沒有跟國家利益起太大沖突,否則的話……不過也說不定將來會有起衝突的一天,那麼先固家族,未必於我不利。

想到這裡,微微一笑,對裴嶷說:“叔父,裴柏之盛,豈如司馬?司馬氏枝繁葉茂,反致天下喪亂,難道不是殷鑑麼?”

裴嶷聽聞此言,不禁悚然而驚,腦海中千迴百轉,難免影響到言辭,說話竟然有些結巴:“這、這……豈可比類皇族?且司馬氏分封太濫,是制度之過,並非不當重用同宗……”嚥了一口唾沫,言語稍微流暢一些了,他警惕地左右瞧瞧,發現除幾名侍衛外,堂上並無旁人,乾脆大著膽子,深入闡述道:

“曹魏苛待宗室,遂使司馬氏代魏,因此前鑑,大封同姓,不想矯枉過正了……”

裴該搖一搖頭,說:“叔父,曹氏之敗,不在苛待宗室。丕、睿皆待同宗有若囚徒,河山亦固,待曹睿臨終時幡然改制,用曹宇、曹爽,司馬氏才有機可趁。關鍵是主幼之時,卻用曹爽那般妄人,如我晉武皇帝遺命使楊駿輔政,但用非其人,不論宗室、姻戚,豈有不敗之理啊?”

說完這些話,他一擺手:“即為同宗,如景思(裴憲)一般附羯叛國之罪,亦不可輕赦。雖然,叔父既然一力薦舉公演叔父,我也不宜堅拒,便如叔父所請好了。希望他到長安來,不要再使我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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