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13章 還是有點冒險了啊···(第2/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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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著這份真偽難辨的詔書,看看石渠閣和丞相府有沒有備份。
如果都有,那就意味著這確實是天子詔;可若是其中一個地方沒有,那就可以被判定為:矯詔。
若是石渠閣有備份、丞相府沒有,那這份詔書的合法性,就不會被外朝所承認。
若是丞相府有備份,石渠閣卻沒有,那就更嚴重了。
——一份天子詔,在丞相手裡有備份,在天子手裡卻沒有?
如果真的發生這樣駭人聽聞的政治事件,那整個中央朝堂,三公九卿不死個十來號人,這事兒就根本不可能結束!
而在這樣的三份詔書中,重要性最低的,無疑是第三份,即正式釋出的那一份。
如果是針對個人的詔書,如封賞、調任等,那詔書自然是交到受詔人手中;
若是如這份詔書般,發行天下的政令,則是將原詔張貼在長安,並讓朝堂有司抄錄拓本,以分發到天下各地。
便如此刻,劉盈拿在手中的竹簡,便是朝堂特意將詔書抄錄了一份,並在天子劉邦、丞相蕭何二人的‘預設’下,快馬送到了劉盈手中。
只不過,看著竹簡上那一個個看似隨意,實則卻內有乾坤的用詞、用句,劉盈的心中,只悄然湧上了些許愧意。
——按理來說,如果不是劉盈開口,甚至半求半逼著蕭何,去同天子劉邦商量,那這樣一份可能讓劉邦威儀受損的詔書,其實是沒有太大的出現必要的。
原因很簡單:上有政策,下有對策。
劉邦能頒佈詔諭,強行給三銖錢賦予半兩,即十二銖的面值,但劉邦不可能透過任何方式,強行維持三銖錢在市面流通。
就好比過去幾年,關中百姓明知天子有令:不得拒收漢半兩,可少府堆積如山的莢錢,依舊是一分錢也沒花出去。
為什麼?
嘿!
——我不賣還不行嗎?
天子說的,是‘不得拒收’,又不是說非得收;我不想賣給你,你還能強買強賣不成?
至於拒絕交易的原因,自也有的是說辭——心情不好、心情太好,賣完了、不想賣了等等,都可以。
就算劉邦是天子,也不可能專門頒佈詔諭,規定百姓見到一個人手持三銖錢的人時,必須對他予取予求。
這就使得先前,即便三銖錢依舊存在,但實際上,卻早已經被市場自然淘汰。
在這種情況下,作為天子的劉邦與其冒著民望受損的風險,頒佈這麼一份隱隱有些涉嫌‘承認自己錯誤’的詔諭,顯然是將其冷處理,來的更穩妥些。
反正不管禁不禁止,三銖錢都已經無法流通了,全當沒有這件事,讓三銖錢自然退出歷史舞臺就可以了。
甚至再退一步:就算要廢除三銖錢、禁止百姓私自鑄錢,也完全可以等過兩年,劉邦駕崩、劉盈繼位之後,讓彼時的太后呂雉站出來,以類似的名頭委婉廢止。
在劉盈的前世,三銖錢的問題,也確實是經過這樣的程式,才最終得以解決。
——劉邦在世,朝堂對三銖錢視而不見,宛如天下從來沒有過這麼個東西。
等劉邦駕崩,以太后之身暫掌朝政的呂雉便站了出來,隱晦的體了嘴:先皇的遺德,似乎被某些賊子敗壞了啊?
只這麼一句話,朝中公卿便一改往日作風,紛紛火力全開,以令人瞠目結舌的效率,將三銖錢的弊端說出了花。
而後,自是太后呂雉站出來,丟出了那句令人根本無法反駁的話:先皇亡故,作為先皇的遺孀,我必須維護先皇的身後名!
可現在,先皇發行的三銖錢,卻被賊子魔改成了殘民之政,先皇的遺德被敗壞,這是我絕對不能忍的!
有了這麼一道政治程式,以及‘太后維護先皇遺德’的堅實立場,三銖錢的廢黜、鑄幣權的公有化,才算是水到渠成,順理成章。
這一世,若是穩妥起見,劉盈原本可以沿用前世的路線,安心等到老爹閉眼,再去盤算三銖錢和鑄幣權的事。
但有些事,並不是想拖,就能拖得下去的······
“家上!”
正當劉盈面帶感嘆的思慮之際,呂釋之也終是按捺不住心中激動,對劉盈沉沉一拱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