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說方良自己個兒也清楚得很,與其留在京城做個喪婦長女、將來難免耽誤婚嫁,還不如在祖父母跟前盡盡孝心。

方良便反過來將錦繡勸了又勸,勸錦繡盡管放心離開,又笑著含淚道,等錦繡姐姐和我哥哥大婚前、可得記著早早派人前來應天接我。

“這是自然的,到那時你也有十二歲了,回京後也很該相看起婚事來了。”錦繡一邊給方良擦著眼淚,一邊笑著答應。

“待我這次回了京城後,我就早早的替你盯起來,若是誰家有那好孩子不錯的,我就早早出手替你霸佔了,只等你回家去摘桃子。”

這話頓時將方良逗得破涕為笑,又紅著臉將她輕輕一推道,姐姐太沒個正形兒了:“虧我還當你是個好的,如今竟然這麼調笑起一個不滿十歲的小姑子來。”

可也別看方良話是這麼說了,最終還是忍不住附在錦繡耳邊、強按著臉熱心跳說了幾句話。

錦繡聽得連連點頭,笑容也越發濃鬱了:“哦?哦哦,原來如此。”

“那我可就聽你的了,等我回去後就找時間找機會將那小子相看相看。”

“若是真如你所說,那小子看起來便是將來定會有大出息的,我就是搶也要將他搶來、只給我良妹妹留著!”

錦繡既是知道方良的經歷,她當然也不會在意方良如今還在母孝裡,更不會在意方良的皮囊還不滿十歲、遠遠不到談婚論嫁的年紀。

這個不滿十歲的皮囊裡那個靈魂,可與她容錦繡一樣是再世為人,算起來早就是個大姑娘了不是麼?

那麼方良既是跟她說了心裡話,說是有個男孩子將來前程不錯,為人更不錯,家世雖然差了些、卻勝在家中人口簡單,家風亦是幹幹淨淨,錦繡又怎會聽不懂?

她又不是前一世的方夫人,給良姐兒選夫婿都是閉著眼選,只聞備選之人誰的銅臭味最大,最終還將良姐兒害死了!

只是錦繡也不忘又將良姐兒攬在懷裡、又一次不厭其煩、仔仔細細交代了一番,叫良姐兒務必管緊了嘴。

“我還是那句話,你這些端倪再不得叫任何一人看出來,你也不許再主動跟誰提起了。”

“就連你方才說的那個男孩兒……哪怕我出手後真將他給你定下了,你也必須裝作從不知道這人,更不許露出一點點歡喜來。”

“且不說以你的家世和他完全交集不上,根本就無從認識他。”

“只說哪怕是你們兩個哪天因為機緣巧合認識了,你又不會前知五百年、後知五百載,你哪裡知道他將來的好處,又是何來的歡喜呢?”

這話再說白了呢,錦繡與方良兩人現在談的可是方良將來的婚事,是大得不能再大的終身大事,而不是生意買賣。

那麼錦繡從現在開始就得叫方良知道,這可不是囤積奇貨、只等著時機合適大賺一筆,婚姻還是得靠用心經營、才能幸福美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