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瑞斯這時才明白,他們二人在彭傑的那次原始的放縱會導致危難,是何等自然的事。他們相互間瞭解得太少——而又太多。恐懼由此而來,殘酷由此而來。透過他本人的醜事,他了解了阿列克的寡廉鮮恥,從而感到高興。這不是第一次了,他窺視到潛藏於個人那備受折磨的靈魂中的天賦。他挺身而出,頂撞對方的恫嚇之詞,並非作為一名英雄,而是作為一個親密的夥伴。他在恐嚇背後發現了稚氣,在稚氣背後又發現了某種其他的東西。

少頃,阿列克開口了,一陣陣的自責與謝罪使他心平氣和了,他彷彿是個扔掉毒品的人。於是,他抖擻起精神。他再也不感到難為情了,開始對朋友開啟天窗說亮話。他談到自己的三親六眷……他身上也深深地打上了階級的烙印。誰都不知道他在倫敦——彭傑那些人只當他在自己的爹那兒,他爹則以為他在彭傑——這事可難辦了。這會兒他得回家去了——去見他哥哥。他將和回阿根廷去的哥哥同行,他哥哥是做生意的,還有他嫂嫂。其間還夾雜著幾句自吹自擂的話。凡是沒受過多少教育的人,非這麼做不可。他重複說,自己出身於體面的家庭。他不向任何人低頭,決不低頭,他是個堂堂正正的人,事實上不比任何一個紳士差。然而他正吹牛的時候,已經和莫瑞斯相互挽起了手臂。對這樣的愛撫,他們是受之無愧的——這是一種奇妙的感覺。話語漸漸消失了,出其不意地又重新開始,是阿列克冒昧地提出來的。

“跟我一起過夜吧。”

莫瑞斯轉過身來,兩個人擁抱了。目前他們已經有意識地相互愛著了。

“跟我睡一夜,我知道一個地方。”

“我不行,我有個約會。”莫瑞斯說,他的心劇烈地跳著。有個為公司拉生意的正式晚餐會等待著他,那是無論如何不能缺席的。他幾乎忘記有這麼個晚餐會了。“現在我得離開你,去換衣服。聽著,阿列克,要講道理。換個晚上再見面吧——隨便哪一天都行。”

“我再也不能到倫敦來了——我爹或者艾爾斯先生會說的。”

“他們說,又有什麼關系?”

“你的晚餐會又有什麼要緊?”

他們又不吭聲了。接著,莫瑞斯用親切然而沮喪的語氣說:”好的,讓晚餐會見鬼去吧。”他們雙雙冒著雨走去。

“阿列克,起來。”

一隻胳膊顫動了一下。

“咱們該談談今後的打算了。”

他越發緊緊地偎依著,比他所假裝的要清醒,渾身熱乎乎的,肌肉發達,感到幸福。莫瑞斯也沉浸在幸福的感覺中。他動彈了一下,發覺對方作為回應用手使勁攥著他,於是忘掉自己想說什麼了。外面還在下雨,一片光從那兒飄浮到他們上面來。一家陌生的旅店,臨時的避難所,為了免遭敵人傷害,暫且把他們保護起來。

“該起來了,小夥子,到了早晨了。”

“那就起來吧。”

“你這樣攥著我,我怎麼起來呀!”

“好個急性子,我教你別這麼急性子。”他對莫瑞斯不再表示敬意了,大英博物館治好了他的自卑感。這是個假日,在倫敦與莫瑞斯相處,擺脫了一切煩惱,他想要打盹兒、浪費光陰、戲弄、做愛。

莫瑞斯又何嘗不想這樣做,那更愜意一些。然而逼近的未來使他精神渙散。出現了一抹曙光,溫暖舒適更加顯得不真實。總得說點兒什麼,安排妥當。哦,即將結束的夜晚,人眠與睡醒的時候,強壯與體貼混雜在一起,美好的心情,黑暗中的平安,還能再迎來這樣的夜晚嗎?

“你不要緊嗎,莫瑞斯?”——因為他嘆了口氣。“你覺得舒服嗎?把你的腦袋再往我身上靠,照你更喜歡的那個樣子……就這樣再靠。你別著急,你跟我在一起,著什麼急。”

是啊,他交了好運,這是毫無疑問的。斯卡德顯示出是個正直、厚道的人。與他共處,感到愉快。他是個寶貝,使人著迷,一千個人當中才能發現這麼一個,是他渴望多年的夢幻。然而,他勇敢嗎?

“多好哇,你和我像這樣……”兩個人的嘴唇捱得那麼近,幾乎不是在說話了。“誰能想得到呢……我第一次看見你的時候,我就有了個念頭:‘但願我能跟那個主兒……’就是這麼想的……‘我跟他能不能……’於是就這樣了。”

“是啊,因此咱們就得戰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