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在廣東,羅賓森看到的景象確實和其他社會主義國家大有不同。無論是蘇聯、東歐國家還是朝鮮,都看不到這樣的外貿導向的城市甚至可以說是城市群。羅賓森此行的最終目的地也是北京,不知道繼續往北走會看到什麼?

“你去過蘇聯,而且也去過朝鮮?這在西方經濟學家裡可不多見。”

在北京,羅賓森與陳澐會面。

羅賓森:“我去蘇聯是1957年,朝鮮是剛去,今年5~6月份。實際上,我非常想對比朝鮮和中國,這兩個東方文明圈裡的社會主義國家,還好,這兩個國家我都是1959年訪問和考察的,時間相近,可以認為我在同一個時間切面上考察這兩個國家的現狀。”

陳澐:“你在1942年就寫了《馬克思主義經濟學隨筆》,看起來你在西方的經濟學家裡面,對馬克思的經濟學理論做了很深入的研究,所以研究社會主義國家的經濟,也很合理。不知道你對朝鮮和對中國的經濟現狀是如何看的?”

羅賓森:“在朝鮮的考察,我得到的初步結論是,朝鮮這樣的國家,我覺得中國也可能是,他的經濟執行是不適宜套用現在的任何經濟型別和經濟理論的。朝鮮整個國家現在處於一種特殊的狀態,我稱之為——彌賽亞狀態。”

……

羅賓森認為處於彌賽亞狀態中的朝鮮,近幾年確實發展得不錯。中國最後一支成建制的人民志願軍部隊在1958年全部撤出朝鮮。而美國,在1952~1956年一直保持著從朝鮮不斷撤軍的趨勢,而且撤軍人數佔總駐軍人數的比例和中國是保持著同步的。但是在1956年11月,由於匈牙利事件的影響,美國從朝鮮撤軍的計劃在1957年停止了。朝鮮境內沒有外國軍隊,南偽國土上卻有美軍,這讓金日成在北方甚至整個朝鮮民族中的聲望都非常高。

現在在朝鮮剩下一個聯合國軍的軍部和大約1.6萬名美軍人員,其中有大約2個團的一線作戰部隊。

而中國還是按原先的撤軍計劃,1957、1958年撤出了最後的5萬名志願軍。

對於美軍耍賴,中方的意見是隨意,他不撤軍反而還在國際道義上落下口實,而留在那裡的1萬多美軍又不能幫助李承晚統一朝鮮半島。美軍和南朝鮮軍敢過三八線,中朝盟約就會立即啟用,志願軍再次進入朝鮮。

倒是可以幫助李承晚政府防守北方的攻擊。但是中國不支援朝鮮直接武力南下,朝鮮本身也服從中蘇的這個意見。

於是,美國在南朝鮮部署的一萬多美軍以及一個空架子軍部,基本上就是純耗軍費的玩意。要說對中國的威脅,最大的是在日本駐紮的第七艦隊和在沖繩、臺灣的空軍基地,南朝鮮的駐軍可以忽略。

總之,南北兩個政權已經和平發展了8年了。發展得怎麼樣呢?羅賓森在朝鮮的考察筆記可以說明問題。從羅賓森所看到的情況,他認為北方的發展狀況遠遠好於南方,如果南邊那個政權沒有做出什麼重大的政治和經濟改革,過上10~20年,北方就要統一南方了。

……

“彌賽亞狀態是我自創的名詞,“彌賽亞”是基督教的宗教名詞,可這個詞在這裡是一個貼切的比喻。整個國家的國民,普遍對國家的領袖保持著高度的信仰,在國民眼裡,他不是一個政治家,不是一個民選或者官選或者繼承而來的國家元首,而是一個救世主。這種純粹的、絕對的信仰意味著國家的國民對這個領袖以及整個政府有極高的服從性,這在國家和民族發展的初期,會對經濟發展造成一種特殊的效應。”

羅賓森解釋她的“彌賽亞理論”。

陳澐:“原來你說的彌賽亞狀態是這個。……如果是這樣的話,那不算是一種好的狀態。”

羅賓森:“當然不可能永遠保持彌賽亞狀態,而是在一個時期之內。朝鮮現在正處於彌賽亞狀態,在蘇聯曾經有一段時期,我認為也處於彌賽亞之中,當然我去蘇聯考察的時候這種狀態已經消失了。對於處於彌賽亞狀態的國家,我認為的是他們應當利用好自己進入狀態的這個時期,盡可能地做更多的事。”

陳澐:“……我還是震驚於你所說的彌賽亞狀態理論。這既不符合你們西方的自由經濟原則,也不符合馬列主義的歷史發展觀。”

羅賓森:“但彌賽亞狀態是一個客觀事實。而且,我從廣東、湖南、湖北到北京,沿途的考察似乎在說明,你們雖然之前未了解過彌賽亞理論,但行為卻符合彌賽亞時期的行為,而且,你們在為後彌賽亞時期做充分的準備。”

陳澐:“我們還是不要討論彌賽亞了。……羅賓森女士,你在《不完全競爭經濟學》裡寫的‘不滿足完全競爭條件的市場形式’,如果考察的物件不是30年代的經濟體而是現在,那麼會有什麼不同嗎?”

羅賓森:“不完全競爭市場最先包含的是壟斷市場,這在西方和在馬克思主義的理論中都提到了,也就是所謂的壟斷資本主義,市場上只有一個競爭者。但除此之外還有買方壟斷,市場上只存在唯一個買方,但是有許多供給廠商。而壟斷狀態有時候不只包括市場上只有一個競爭者的情況,還有雙頭壟斷和寡頭壟斷。如果從終端産品涉及的産業鏈出發,那麼其實還包括競爭性壟斷。”

陳澐:“壟斷和寡頭壟斷,會是所有資本主義生産制度的最終結局嗎?”

羅賓森:“這不是最終結局,因為寡頭壟斷或者壟斷最終會讓國家崩潰。如果一國沒有最終走向崩潰,或者反複從崩潰中又恢複過來,最終會産生的穩態制度是:國家幹涉下産生的偽自由競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