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營業稅,消費稅,增值稅……農業稅

“陳副總理,我們的中央稅收在1952年和1953年都是以20以上的增幅在增長,稅收局面和財政狀況可以說是一片大好。另外就是根據中央提示我們的開源、節流、增收、增效的原則,稅務系統加強了對民營企業的核查,到現在可以說已經形成了良性迴圈。當剛開始的時候,只有一小部分人按規納稅,這時候納稅的人就壓力很大,他交稅了,而大部分的商家沒交稅,他在成本上吃虧。當大部分的民營企業納入繳稅行列的時候,壓力就轉移到了沒納稅的那部分人那邊,按規納稅的商家看著沒納稅的就不舒服。”

國家稅務局局長李予昂,他在陳澐召開的會上發言時,感覺自己這兩年做的工作不錯。

當然,這主要還是國務院和財經委給出了明確的方向,以及中央的大政策:“私營企業,無論是大私企還是小私企、微型私企,在社會主義的制度下,我們都應該把它們調動起來,為社會主義建設出力。”

按照現在國家稅收的三級體制,國稅局拿到的稅收是大頭,勻給地方稅務的部分則可以促使地方稅務系統更仔細地核查本地的經濟執行情況,找到新的財政收入增長點。

李予昂的話陳澐認可其中的大部分,但有一些地方陳澐還是有話要說。

“稅收局面一片大好,這如果按增長率來算是一片大好,但是中央財政的狀況,目前經過了政策調整,還是不大好的。”

李予昂:“……”

嘖,還要我多徵點稅是吧?

……

到1953年,屬於中央財政的收入主要包括:地方財政與中央財政的“分成”;國企的利潤上繳;只能由中央財政徵收的關稅、海關代徵的各稅種收入;國債收入和彙兌收入。

到1954年,國企的利潤上繳要正式做大切割了。陳澐把今後的國企利潤一分為二,其中一部分以“國企所得稅”的方式收歸財政,其餘的放在國資委。只有少數只屬於國務院的國企已經私下被叫做中央直屬企業,或央企)還保留利潤上繳機制。

這就等於中央財政的收入一下子裁掉了13。

當然中央財政收入裁減下來,“支出義務”也減少了,以前國企全額利潤上繳中央財政,那麼財經委也就要全額負責國企的企業新建、工廠擴建、技術改造等等開支。這些錢都從中央財政撥款,哪怕是骨幹國企裡面一個小的技術改造都得這樣撥款,不得不說這種流程效率極低,對資金浪費極大,還容易讓國企錯失技術升級的最佳視窗。

國企的事情改由國資委來辦,並且國資委還給企業留一部分利潤用於自建設,國資委下面的各工業和産業又依次按照行業分配,這樣實際上國企的自由度提高了,反而更容易發展。1950多家國企基本上都收到了正面的反饋。

於是,現在就得解決另一個問題了:如何在國企利潤大部分“離開”中央財稅體系後,中央財政還能有足夠的資金。

陳澐:“法國稅務局聯合主任莫裡斯勞雷,在上個月也就是1954年3月宣佈,法國徵收vaueadded tax,vat的時機已經成熟,法國稅務系統將在1954年10月正式在法國本土及殖民地範圍內徵收vat。vat也就是增值稅。予昂,關於這個稅種的研究,此前我們是有過的,你也參加了研討,你覺得增值稅這個稅種整體來看怎麼樣?它和消費稅、零售稅、營業稅、商業稅之間對比的話,都有哪些優勢和劣勢?”

李予昂:“是啊,法國人還在象牙海岸搞增值稅試點的時候,您就讓中央部位特別是國稅局研究這個增值稅的效果了,現在勞雷表示全法國都要以增值稅代替舊稅種,說明髪國人已經認可了這種稅種的優點。……我覺得,增值稅本質上是以商品在流轉過程中産生的增值額作為計稅依據而徵收。它包含了兩重含義:第一個原則是隻有商品才徵稅,不作為商品流通的東西不徵稅;第二是針對商品在流轉過程中産生的增值額,而不是它的銷售額,也不是商家或者工廠的規模大小。”

陳澐:“咦,第一條原則你總結出來的居然是這個,第一條原則你覺得比第二條還重要?”

李予昂:“是的,十分肯定。不作為商品流通的東西我們徵稅,首先國家就得幫生産者統計出來他到底生産了多少,然後再按比例拿走一部分。而其餘的部分呢?其餘的部分他其實也沒法作為商品銷售出去。我說的就是農業稅。”

陳澐:“予昂,我們這次開會,是在討論增加中央稅收的方法啊。”

董必武:“李予昂看來是比較贊同取消農業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