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了院子,容華往後山趕去,金秋金秋,山上可是有不少吃的。

更重要的是,她要試一試,自己的異能是不是依舊在?

深入半山腰,容華見到不遠處一隻肥碩的兔子,從自己眼前溜過。手中一彈,只見兔子眼前一根木藤彈起,亂竄的兔子身體一呲咧。

就在此時容華眼疾手快,撲向那隻兔子,不顧它蹬腿掙扎,伸向它脖子的手一擰,便直接讓它徹底的不動彈。

容華閉目,眼前的死去的兔子,悠然消失於掌心之中。

看著一米見方,裡面躺著一隻死去的兔子,容華心下一喜,自己的異能雖然削弱到原始狀態,但是這一米見方的空間沒有消失。

這一米見方的空間,不會增長,即便前世身為十級異能者,但是依舊沒有改變大小。

雖然著空間不大,但是用處可不小。

眼下用它來裝食物,既不打眼,又極為安全。不然指望著宋奶讓自己吃飽,除非做夢,指不定餓死自己,她就得意了。

如今秋收時節,大家都到地裡面忙活去了,在後山頭,容華抓了三隻兔子兩隻野雞,也沒有碰到一個人。

找了個溪水邊,容華直接三兩下將它們,扒皮拔毛,摸了一些山上順手採摘的野料,架在棍子上直接烤了起來。

油吱吱滴下,帶著一股焦香味,由於摸了葉汁,雞肉還帶著一股草木清香。

熟透之後,容華從架子上取下,用葉子包裹著,直接撤下一條雞腿,啃了起來。

不多時,地面之上只剩下一堆子骨架。摸了一把嘴,一隻肥碩的野雞,淨重三、四斤,容華這才吃飽了過來,元氣恢復一二分。

待架子上的幾隻烤熟之後,揮手收進空間之中,準備離開之際,鼻息之間聞到一絲血腥味。

如果說,容華對什麼味道最為敏銳,那絕對是血腥味。

末世,喪屍對於人血最為痴迷,敏銳程度比之鯊魚不遑多讓。想要讓自己活得安全,那只有比鯊魚更加敏銳才行。

順著血腥味走去,慢慢躍上溪流的上端,鮮血順流而下,溪水之中隱約泛著幾絲猩紅。就在一個坑窪旁邊,一個身著墨衣之人,如同死屍一樣倒在地上,鮮血涓涓流出,坑窪裡面一片殷紅。

感知到眼前之人氣息孱弱,暫時昏迷了過去,容華慢悠悠山前,用腳踹了踹,直接將人給踢翻了一個邊。

“死了沒?”地面之人久久未曾清醒,只見他胸口被血染的溼透。

容華目光卻盯在,他握於手腕之上那一把銳利的匕首之上,刀尖寒光逼人,早已開竅染血,倒是一件不可多得的武器。可惜地面那男人一雙手,握的死緊,即便是昏迷了,也不給鬆手。

眉頭皺了皺,瞥了一眼他胸前的傷口,容華心思一動。剛才打獵的時候,看見草藥,也順手摘取下來,此時到時正好合用。

在溪水上頭,直接取石頭搗爛,扒開那人身上的衣裳,給敷上去止血。撕開自己裡衣的一小塊下來,給他綁好。

“你別說老子貪你的東西,給你敷了草藥,也算是救命之恩了,怎麼著也抵得上這麼一把匕首了。至於接下來是死是活,那就看你命硬不硬。”

容華一臉商量,語氣霸道的說完,便直接去掰他手上的匕首。他孃的,要是這一次再不放手,人她救了,不給就砍了它。

眼前之人即便昏迷之中,像是聽懂容華威脅,這一次她的手輕輕一掰,匕首就到手了。

端詳了手上的匕首,把手處雕刻了一個約莫九字的圖案,指間彈了彈,真真是一把不錯的武器,可比眼前之人要來的吸引的多。

記憶之中,這年頭,在村子裡農家,除了一把切菜刀,也就砍柴刀了,剩下的只有收糧食用的鐮刀了。

眼前這一把匕首稀罕物,無論是防身還是殺人,絕對不錯。

容華心裡面癢癢的,好想在地面之人身上戳一戳,試一試匕首的效果哦。

火熱的目光盯著眼前之人,已經失血過多了,要是再戳一刀,會不會直接見閻王啊?要不她厚道一點,至少得輕一點,流血少,才能夠顯示的出自己的工夫。

說幹就幹,容華再一次扒開他的衣裳,前面已經有一個洞了,她就畫背面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