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最後會建立起劇作的一個突轉和意外,敘事會更強烈,人物也會更完整,劇本中有很多這些環節的調整和完善。

劉尚:

據說,張譯和段博文在擺渡船上的那場戲,是根據場景設計的劇情?

曹保平:

原來劇本中是張譯把段博文弄到一個屋子裡嚴刑拷打,但是我覺得拍不出新鮮來,沒有趣味,也跟地理環境產生不了互動。

採景過程始終在想,在視覺上要想出一些不一樣的辦法,嘗試過採石場的粉碎機、工地上的吊車,最後選擇了雲南和四川交界河邊的一個擺渡船上,船上絞盤的轉輪一放,跑得飛快,包括絞盤沉到江裡,各方面都覺得它在視覺上會特別有意思。

然後,那場戲我重新寫了好幾頁紙,說白了就是“刑訊逼供”四個字,只是換了一個方法,而且也會很蠢,等於刑訊逼供半天,人還跳江跑了,張譯自己折了一條腿。

所有這些都是後來建立起來的。

劉尚:

這場戲拍了多久?

曹保平:

製片主任下的計劃是拍兩天半到三天,最後我拍了八天,嚴重超期。因為這裡的地形兩面環山,江在中間,日落非常早,不到4點太陽就開始往下掉了,為了搶光線我們從船的底層一層一層往上拍,拍最後一層有場砸玻璃的戲,都來不及換糖玻璃了,就用真的玻璃拍了後面幾條。

壓力非常大,多拍一天要花好多錢,擺渡船一天租金就要9萬到10萬塊。

劉尚:

您經常邊拍攝邊改劇本嗎?

曹保平:

很多,這是導演工作很重要的一個環節,我自己的劇本也不是照搬不誤的。劇本里有你的設定,但是在下去採景的過程中,有可能會看到更生動的東西,有時候是環境的改變讓它合理,有時候也會連帶到人物關係的改變,甚至人物命運的改變,都是源於環境給你的靈感和觸動。

所以拍電影的過程經常會有這種改變,我覺得這是所謂電影創作生動的地方。

劉尚:

片中張譯的牛角帽造型,也是您在改劇本的時候加上的吧?

曹保平:

片中張譯要搶一個車,著急去尋找他的西服。

而他搶的這個車正好是一個“殺馬特”小孩的,所以就給他設計了一個“殺馬特”的定位,讓他更好呈現荒誕、黑色的氣質。

這些情節都是在拍攝之前,劇本重寫的,加了這樣情節以後,就讓道具去網上找各種奇形怪狀的帽子。

我在裡面選完了以後,覺得牛角是最有意思的,它很生動,而且其中還有一場戲,張譯騎摩托車的時候把牛角摔掉了,他就把那個牛角也掰了,所以後來他就沒有牛角了。

我覺得最重要的設定是你得讓他舒服和自然,如果是生加上去,那就做作了。

劉尚:

張譯被捕前說的那一大段臺詞也是重新寫的吧?

曹保平:

張譯一直不滿意,因為他演的這個人物沒有結局,最後沒有一場高潮把這個人物推上去,你不能說這個殺手被人殺了,或者死了就完了,肯定需要人物能出來的點。

拍的過程我也不斷想,那天收工回去,我對張譯說,我儘量把結尾給你寫出來,一晚上寫了兩頁紙的結尾。

他看完以後犯了半天愣,然後特別凝重地說,我喜歡這個結尾,而且你能感覺到他在哆嗦,他覺得這個結尾把這個人物一下推到了一個高度,因為有大量的臺詞,在表演上容易傳達出氣勢。

劉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