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0章 家花沒有野花香?(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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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到中午時,王川到了距離律所最近的一家小飯店,草草的吃過午飯後,提著包向豐臺法院趕去。
當王川趕到豐臺法院時,翟勇已經在法院外等了很久。
“王律師,咱們進去吧!我愛人也請了律師,她們已經進去了。”翟勇說著,跟在王川身旁進了法院。
審判庭內,原告席上坐著兩位女士,都很年輕,雖然之前王川沒有見過翟勇的愛人,但是他很快便認出了原告本人。
理由很簡單,他從其中一位女士身上嗅到了律師獨有的味道。那一身傲骨,一臉的倔強,以及長期做訴訟培養出來的,如鬥雞一般的氣質,不是律師還能是誰!
翟勇的愛人其實挺漂亮的,此時的網紅才剛興起不久,如果給她一個麥克風,一副影片裝備,估計翟勇的愛人很快就能成為網紅明星。
王川不由的向著原告席多看了兩眼,他不明白,家裡放著這麼漂亮的一位老婆,為什麼翟勇還會出軌,難道家花真的沒有野花香!
對於翟勇的行為,王川心裡其實是很鄙視的。說實話代理這樣的案子他心裡是有牴觸情緒的,可能是他心腸太軟了,還無法做到工作與生活截然分開!
上面坐著的法官是一位四十多歲,梳著齊耳短髮的中年女子。原被告已經到齊,中年女法官只是最初時抬頭看了眼雙方當事人,然後依舊低頭忙著什麼。
“原被告的代理人,你們的代理手續都交了嗎?”十分鐘後,中年女法官突然抬頭問道。
“都交了!”王川和對方的律師異口同聲道。
“哦,有了,代理手續都在我這兒。現在開始開庭……”法官敲響了法槌。
前面的程式都是一樣的,王川早已習以為常。
“原告,你們的事實和理由與起訴狀一樣嗎?“中年女法官冷著臉問道。
“法官,我們的訴求和事實理由與起訴狀一樣,原告起訴離婚完全是因為被告婚內出軌所致。
原告請求法院依法判決被告按照此前達成的《忠誠協議》履行義務。”原告席上的女律師說的鏗鏘有力。
“被告答辯!”中年女法官看向王川和翟勇。
“法官,被告同意離婚,但不同意按照夫妻間簽訂的《忠誠協議》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及子女的撫養權。
首先小孩子已經超過了十週歲,她有自己的判斷,《忠誠協議》不能將父母的意願強加於小孩子。被告尊重孩子的選擇。
另外《忠誠協議》屬於夫妻間的道德協議,不應該被法律化,請法院按照法律規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王川道。
“原告舉證!”中年女法官道。
“第一份證據結婚證,證明原被告雙方是夫妻關係。
第二份證據是悔過書,證明被告在此之前有過一次婚內出軌行為,有過錯在先。
第三份證據是《忠誠協議》,被告承諾如再次出軌自願放棄所有夫妻共同財產,並且向原告支付五百萬賠償金,放棄女兒的撫養權。
第四份證據是原被告之間的錄音,證明被告再次出軌,從而導致夫妻間感情破裂,已經無挽回餘地。”女律師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