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二擔保人李再道聘請了一位長相漂亮的女律師出庭,披肩發,黑色職業裝上彆著一枚精緻的胸針,很有氣勢。與她比起來王川簡直就是一個土包子。她自信心爆棚,好像這場官司贏定了的感覺。

不一會兒,走進來一位男子,他的身材很有特點,如麻稈一般的瘦高,王川一眼便認出他是法官。

別問為什麼,穿著法官袍走進審判庭的人只有兩種情況,一種情況:他是審理本案的法官,另一種情況:他走錯審判庭了。

瘦法官坐好後,開始核對各方身份,然後宣讀法庭紀律,正式開庭。

“原告訴求及事實理由有變化嗎?”瘦法官問道。

“沒有變化!”王川道。

“被告答辯。”瘦法官看向油膩中年人和擔保人李再道的代理人漂亮女律師。

“原告的訴訟請求我都認,不過我現在創業失敗窮困潦倒,手裡沒有錢,請寬限我一定時間。就算砸鍋賣鐵我肯定還錢。”油膩中年人抹著眼淚道。

王川從高大力的口中瞭解到,之前他與被告童方,也就是油膩中年人,是好友,多年前童方經營飯店賺了第一桶金,後來在一位搞證券的朋友的慫恿下開始做證券投資,買賣股票。

一開始童方根據朋友提供的“內幕訊息”賺了些錢,後來他越玩越大,有一次朋友又給他透露了一條“內幕訊息”,他的貪心越來越大,但手中的資金不夠,便將飯店抵押了以補充流動資金的名義從銀行貸了一大筆款。

此後,童方又找到了小舅子李再道,答應賣出股票後給他兩成收益。為了這兩成收益,李再道與高大力簽訂了擔保協議。

有句老話說的好:出來混遲早要還的!

當童方購進股票後沒有一個月,上市公司業績大變臉,很多人都被深深的套在了裡面。

後來他才知道,上市公司的大股東在他購進股票前就已經開始陸陸續續的拋售股票了,只不過手法比較隱蔽,廣大股民沒有發現而已。待到發現之時,眾人已經被大股東割了一輪韭菜,回家包餃子去了。

最後,童方見賺錢無望,只得忍痛割肉。勉強將銀行的錢還了後,剩下一堆朋友的債權他已無力償還。

不過好在飯店還在,但是因為他手中流動資金不足,很多廚師都走了,飯店也每況愈下,入不敷出。最後只能以物抵債,將飯店給了一位做餐飲的債主。

“擔保人答辯!”瘦法官道。

“我們不同意承擔擔保責任。

首先,擔保人以房產為本案借款提供擔保,但是雙方並未去房產管理部門辦理房產抵押登記。

根據《擔保法》之規定,以房產辦理抵押的,應在房產管理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未能辦理抵押登記的,抵押權不成立。

所以原告與擔保人雙方雖然簽署了擔保合同,但是並未辦理抵押登記手續,抵押權不成立,擔保人不應承擔責任。”漂亮女律師氣勢十足的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