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娃拍了拍腦袋道:“我這個笨腦袋,就想不出這樣的辦法,大仙您真是太厲害了。”

在會議上,就成立了農業生產合作互助會,黃賀任會長,陳楚生任副會長,六娃任執行委員。

具體執行辦法,就由六娃負責的司農部負責細化。

這也是驪山一直以來貫徹的制度,黃賀提出一個大方向,再交由底下人完善,最後將制度呈報上來,黃賀籤批實施。

夏收在即,這項工作只用了不到一天的時間,就確定下來,並在全城張貼。

得益於黃賀成立的新聞社,無論是上傳下達的檔案印刷,還是告示的貼發,都能在最短的時間,傳遞到鄉里。

新聞社。

胡亥拿著手上的這份“關於成立農業生產合作互助會的辦法實施”,拍案叫絕道:“師父真是天資縱橫,曠古絕今,連這等方法都能想到,不愧是我的師父。”

小秘書說道:“公子,結社自古便有,只不過我們大秦考慮結社可能會導致結黨、串聯,造成禍亂,才禁止結社,大仙此舉也只不過是拾人牙慧,在奴婢的心裡,只有公子才是真生的驚才豔絕。”

胡亥的臉色當時就下來了:“說過多少次了,工作的時候要稱職務!”

小秘書嚇得趕緊跪地:“好的,胡職務。”

胡亥:“……來人,拖下去砍了!”

農業生產合作互助會的建議,很快就傳遞到了鄉里一級,由各村的里長(相當於村長)負責傳達。

“十戶為一組,各組選一組長,按照每組的勞動力,領取農具,如需僱傭生產收割突擊隊,需提前跟吾報備,吾好安排人手……”

秦朝的法律嚴苛,而且時常有變動。

朝廷特地設立法官,從朝堂到地方的郡縣,都有一員專職法官。

這些“法官”的職責,就是在每年的十月,將朝廷更改的法律傳遞到地方。

秦朝的法律不但嚴苛,而且繁雜,所以這些法官也要活到老、學到老,在睡虎地墓發現的秦簡,喜就是一名手抄不倦的法官,他陪葬的數百件秦簡,記載了各種法律。

《盜律》、《賊律》、捕律、具律等有關查緝捕盜的法律就有幾十卷,其中還有不少種地的法律,總之五花八門,讓人目不暇接。

如今在驪山,秦國的法律廢除一空,僅有有限的三條法律,驪山縣的運轉竟也如常。

失去了嚴苛秦法的枷鎖,驪山老百姓的精神面貌也發生了很大的變化。

黃賀頒佈的許多新政,也得到了老百姓的擁護。

這就好像工廠裡的工人,原本一天要工作十二個小時,現在每天只需工作四個小時,工資比原來還要多,而且少了很多剋扣工資的條款,你說這樣的工廠,工人會不會喜歡?

結社的老百姓,在組長的帶領下領取幹活農具,立即投入到了緊張的收割小麥農忙中。

時間不等人。

這些老秦人可不知道老天什麼時候會下雨,颳風減半,下雨全完,這就是老百姓的生活。

黃賀雖然急,但要說誰真正著急在家田地裡面的莊稼,那非老百姓莫屬。

民以食為天,這句話並不是紙面上的意思。

黃賀下達的這條“關於成立農業生產合作互助會的辦法實施”屬於強制性的規定,並非任由老百姓個人意願。

並不是說黃賀穿越了就變得獨裁了,而是他考慮到了人性。

性本善還是性本惡,這個問題爭論不休。

但是如果有人想考驗人性,那他一定會失望。

國人的思想,有不少是各人自掃門前雪,休管他人瓦上霜的。

還有人見不得別人比自己過得好,鄰居比自己有錢了,打的糧食多了,他就不開心,心裡詛咒。

看到親戚朋友落難了,有的人並不會伸出援手,反而會落井下石,橫加指責。

其實在黃賀下達成立農業生產合作互助會之前,就有不少農戶悄沒聲息,起早貪黑的割麥子。

你問他願不願意幫別人割麥子,那他肯定是不願意。

這樣的人不少,當然也不是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