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八章 血本(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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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二芹好了傷疤忘了疼。
晨橋跟她一起玩兒的時候,用嘴咬她山峰、用菸頭燙她燙她峰頂,她早已經忘在腦後了。
他才幾天時間沒有來找她,她早已經忘記了晨橋的虐人把戲。
她認為自己是無法主宰自己命運的,她已經把晨橋當成了自己脫離苦海的救命恩人。
因此,她對晨橋的舉動,一再遷就,一再忍讓,目的只有一個,就是希望能成他張家的兒媳婦。
她早已經做好了自己的安排。
等把晨橋打發的高興了,就叫他提前回家,然後,自己後半夜就不再睡覺了。
幹什麼呢?必須趕在娘起來之前,把晨橋拉在院子裡的那一堆屎,提前用鐵鍁端出去。
這樣以來,就當昨夜裡啥都沒有發生。
因此,她極力順從晨橋的要求。
晨橋喝酒太多,動作顯得非常的笨拙。
二芹也不嫌棄他這些,主要目的是等幹完了事,他就可以早點回家了,就會風平浪靜了。
誰知道,這晨橋越是笨拙,越是逞強,一次接著一次,沒完沒了。
這讓二芹非常惱火。
為了打發晨橋儘快回家,她只好哄晨橋,天就要亮了。
由於活動量太大,晨橋漸漸地有些清醒了。
見二芹已經滿足了自己的要求,也就不好再多說什麼了。
在二芹的提醒下,這時他再次想起爹孃的要求。
可是,冬天裡外面那麼寒冷,他在被窩裡摟抱著這樣的一個小鮮肉享受,真是樂不思蜀,實在不想離開。
他向二芹提出要求,等黎明時分再走不遲。
二芹感覺自己還是一個小姑娘,更沒有膽量讓他黎明再走,就央求他早點回家。
二芹告訴他已經夜裡兩點半鐘,晨橋不信,還認為是晚上九點多鐘。
二芹就讓他悄悄看了看放在床頭上的小鬧鐘,不錯,再過三個多小時天就要大亮了。
晨橋知道這個晚上註定是要回家接受懲罰的,乾脆賴在二芹被窩裡不走了。
二芹非常著急,她怕晨橋走得晚了,被娘發現,更怕被鄰居們發現,那樣自己的名聲真的就壞了。
他們倆開始嘀嘀咕咕的說起話來。
“晨橋,二芹對你好不好?”
“嗯,好著哩!”
“那,我問問你,你對二芹滿意不?”
“滿意,滿意,非常滿意!”
“那,那我再問你,你願意不願意娶我?”
“那還用說嗎,一定要娶你的,一定娶你!”
“嗯,嗯,那你怎麼才能讓我相信呢?”
“我衣兜裡還有二百塊錢,我走之前給了你可以嗎?”
“不行,那可不能說明你愛我,更不能說明你要娶我!”
“我都給你那麼多錢了,還不能說明我愛你呀?”
“這樣吧,晨橋,我今天不要你的錢,你要是真心愛我、娶我,你就聽我一句話,好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