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本王的意思是改一改,這一次徹底分出宗室爵位、異姓功臣爵、蒙古爵位出來。”

禮部尚書完顏綱疑惑道:“怎麼改?”

完顏從彝回道:“之前皇兄給親王爵前加勃極烈,給了本王很好的啟發。

本王的意思是,宗室爵位親王不變,依舊加勃極烈。

郡王前面加個國論(貴)就叫國論郡王。

郡王之下設勃極烈親王世子,與國論郡王長子。

在國論郡王長子之下設,忽魯國公、忽魯郡公、忽魯縣公。

忽魯公之下設孛堇侯、孛堇伯、孛堇子、孛堇男以及孛堇將軍。

共十二級爵位,所有爵位依原法,無陛下特旨減等世襲。

而異姓功臣爵,最高者為二字王。

以國公,郡公、縣公。

國侯、郡侯、縣侯。

郡伯、縣伯。

縣子、縣男。

四個終身爵,輕車都尉,騎都尉、雲騎尉、恩騎尉。

內外藩蒙古爵,內藩設和碩親王,不設汗。

外藩設汗不設和碩親王。

但汗與和碩親王規格同等。

在漠北六汗與西域三汗,這九個外藩大汗,與漠南兩大和碩親王之下設多羅郡王、多羅貝勒,固山貝子,以及一到四等臺吉。

公主等爵一應相同,陛下之女為公主。

勃極烈親王、和碩親王、外藩九汗之女皆為郡主。

國論郡王、多羅郡王、異姓二字王之女皆為縣主。

忽魯公爵,多羅貝勒、異姓公爵之女皆為郡君。

孛堇侯、伯、子、男,固山貝子、異姓侯之女皆為縣君。

孛堇將軍、一等臺吉、異姓伯之女皆也鄉君。

且以後宗室、蒙古、異姓各爵封號皆為美號,不得用古之國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