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七章 立個規矩(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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鉅鹿郡下轄十五縣,十水過路,一澤當中,河網密佈,良田九萬頃,有民七十萬。
黃冊記載只有五十四萬,各個家族的隱戶有十六萬人,這還是被劉襄抄過老底,有大半隱戶逃去了幽州的結果。
觸目驚心而又習以為常,他每佔領一處地盤,都能在世家豪強那裡找到非常多的隱戶。
而冀州為產糧大州,隱瞞的農戶尤其眾多,比幽州翻了好幾倍。
田地也大多在各個家族手中,自耕農極其稀少。
劉襄想殺人。
殺了這幫碩鼠蟊蟲,他就不用付出過多的代價,也能讓百姓安安生生的分田種地過小日子。
《控衛在此》
鉅鹿士族的人還活著,還有不少子弟在為官作吏,你讓那些曾經的隱戶和佃戶怎麼安心度日?
他用這個問題去問郭典,去問沮授,去問田豐。
結果得到了三種不同的答案。
郭典賭咒發誓,他對劉襄的忠心天日可表,其他的就沒了,驢唇不對馬嘴,但答案已經呼之欲出,又是欺上瞞下的那一套罷了。
沮授告訴劉襄,他需要耐心,主公和士人缺乏信任,要多相處,親賢臣,遠小人,巴拉巴拉一套一套的,最後也沒給出答案,這是還沒歸心,更不想出主意對付自己的陣營。
只有田豐正面回答了。
被徵辟為監察御史的田元皓進言道:“明律法,使監察,整肅吏治。”
辦法是個好辦法,但那是宏觀上的,是以後要努力的方向,暫時解決不了當下的問題。
田豐一雙眼睛怎麼可能盯得住那麼多手,他需要建立一支從中央到地方的監察體系,這不是一天兩天就能完成的。
劉襄準備調一部分緹騎和書吏,先把監察御史的架子搭起來再說。
現在還是得特事特辦。
既要安撫當地士人戰戰兢兢的心理,還要讓百姓安安心心的種田。
好麻煩。
真想殺人!
漢朝有三互法,除邊郡之地因為沒人願意赴任,選當地人任命以外,縣令以上的官員都是異地為官,但小吏全是本地的。
鉅鹿郡的利益集團早已成型。
不能殺人就只能調任了。
劉襄下令,調當地官吏去幷州擔任佐使,試用三年,觀其行事法度,考核期滿再酌情任命。
調幽州吏員來鉅鹿郡任職。
劃鉅鹿郡所有田地為官方持有,充為備用勳田,暫時安排百姓軍屯,自耕農可於別處置換田地,願去遼東之人,土地翻倍。
鉅鹿留下了不少士族,收回了原本屬於他們的田地,沒人會甘心,肯定想拿回來,所以,劉襄要把這些田地賞給軍中的驕兵悍將。
他倒是想看看,誰還敢伸手?
他治下計程車族,可以有錢,但絕不能有人有糧,這是兩個概念。
鉅鹿郡的事情,耗費了劉襄很大的心力,因為他想把鉅鹿作為範例。這世上的事,有一就有二,自己的勢力、名望到了一定的程度,士族投靠這樣的事情,以後還會有,鉅鹿郡就是樣板。
這一番動作有點大,很多士子不滿,流言蜚語喧囂民間,他很煩躁。
更想殺人了。
郭典假借請罪之名前來探聽劉襄的態度,沮授也婉轉的相勸,主公當寬仁,當信任士子,對立於內部團結不利什麼的。
田豐倒是沒覺得有什麼錯誤,反正他家也沒多少地,主公還給了布匹生意的分成,他其實不想要,俸祿足夠自己養家了,要那麼多錢是取死之道。
他冷笑連連,主公把你們的私兵都拿走了,你們還在往家裡藏錢,藏那麼多幹嘛?被賊人偷走都是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