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執子手,共白頭(一)(第2/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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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裡的他才二十幾歲,穿著軍裝,英姿颯爽。他們把魏崇風與她的照片合成在一起,宛如一張舊日的結婚照。
鍾毓秀坐在機場的大廳裡,用放大鏡仔仔細細地看著那張照片。
那是她記憶裡魏崇風的樣子,原來她的記憶沒有出錯,她記得真真切切。
他們此生都沒有一張合照,這是她一生的遺憾,如今,有了這張合成照也算圓滿了。
鍾毓秀將那張照片鑲在相框裡,本想放在床頭,可仍舊日日拿在手中,不願放下。
她做了個夢,夢裡面她和魏崇風站在一起,照相館的師傅對他倆喊:靠近一點,再靠近一點。她害羞地踩著小碎步往魏崇風身邊挪,魏崇風一把攬過了她的肩。
咔嚓一聲,那個畫面定格了。
1935年的春天,時局動盪,內憂外患。
可鍾毓秀好似什麼都不知道一般,在家鄉過著天真爛漫的日子。
剛剛唸完女子私塾的她滿心都是書本里面的英雄故事與兒女情長。她的家在當地也算大戶,她又生得美麗端莊,介紹親事的人絡繹不絕。
可她通通瞧不上眼,表面循規蹈矩的她,心裡一直祈求遇見一份命中註定的愛情。
有一天,鍾毓秀和同私塾的女同學一起上街,在路邊遇到停業示威的浩浩蕩蕩的隊伍佔著馬路,警察正在維持秩序,一時間街上亂成一團。
鍾毓秀驚慌失措,和同伴走散了,她想趁亂逃出去。一個跟蹌就摔在了地上。電車眼瞅著就要開過來,她的腳腕卻扭到了,使不上力。
正在這時一輛車子停在了她的身後,她回過頭。看到一個穿著軍裝的男人從車後排走下來,朝她伸出了手。
鍾毓秀仰頭看著那個男人,不自覺地看呆了。她第一次見到這麼高大英俊的男人,一雙劍眉如鋒。
雙眼炯炯有神,整個人威嚴卻不會令人害怕。
“起不來嗎?”男人見她不動,突然彎腰抱起她,就在這時,電車丁零零地響著,從他們身旁開過,“我送你去醫館吧。”
鍾毓秀紅著一張臉,被男人抱著放進了車裡。這是第一次被男子抱,她低著頭,兩隻手拼命攪著手絹。
“外面不太平,女孩子最好不要單獨出來。”“我是和女同學一起出來的。”鍾毓秀這才想到走故的女同學,抻長了脖子朝車後面看。“也不知是否安全。”
“你上過私塾?”男人笑著問她。
鍾毓秀從沒這麼近距離地見過軍官,她也不懂得軍銜什麼的,只覺得她見過的穿著軍裝的男人裡。
面前這個是最好看的。而且她見過的那些軍官都嚴肅,可這個男人會笑,笑得豪邁不羈,卻又顯得寬容。
“我私塾畢業了。”
“光說可不算,”軍官從口袋裡掏出一個小本子和一支鋼筆遞給她。“寫兩個字看看。”
鍾毓秀不甘心被人小瞧,在本子上規規矩矩地寫上自己的名字,雖然寫完之後,她才覺得唐突,怎能這麼輕易就將自己的姓名透露給他人。
“不錯,你的名字很難寫,看來你沒有騙我。”軍官把本子收了起來,對她說,“鋼筆就送給你吧。”
“真的?”鍾毓秀看著那支很舊的鋼筆,筆帽上刻著“黃埔軍校”四個字,“你是黃埔軍校畢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