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記——寧當狼毒草,不做塑膠花。(第2/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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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說我得到好處了啊?我的好處就是我不違心,我按照我本心來做了,沒有背叛自己的道心,這不是好處?
行吧,他說。那你就這麼撲街吧,本心算個屁啊,誰還沒有過?那是自我催眠,一文不值。
你不花錢搞運營,寫的再好也是擺爛,沒見過不打廣告就能爆款的產品。
他真的是一片好意,我很感激。這樣的書友還有很多,都很愛我,對我是恨其不爭。
可是,或許是職業性格的影響,我對真實資料(證據)有嚴苛的審美要求。
可能是心理潔癖。
我如果氪金搞“運營”,就認為自己在弄虛作假,偽造證據,過度包裝,虛假宣傳,違法經營……如此等等。
這種認定,會極大損害我創作的成就感、榮譽感、詩意感,讓我感覺自己不是在寫,而是在做生意賺錢。
網路寫的再俗白,再缺乏深度,再不入那些傳統作家的法眼,可那也是文學!
誰敢說,網路特麼的不是文學?不是藝術?
誰敢說,為億萬年輕人喜愛的、充滿思維爆炸的、充滿靈感源泉的、想象力天馬行空的、已經影響海外的…網路,竟然不是文學?
即便是毒草,那也是自然所鐘的草,不是塑膠花!
既然還是文學藝術的範疇,那麼創作者就得有覺悟,你是在創作,不是在做生意。
的商業價值,是市場體現的,不是作者個人花錢刷資料體現的。
你不能說網路有很強的商業價值,就否定文學價值,然後讓作者變成商人。
當大家都刷資料,都靠氪金,都僱槍手,甚至都搞ai機器人寫作……當資本和商業邏輯徹底主導文學,那麼還有誰會看網文?
網文的價值發現怎麼體現?誰會看ai系統大批次、流水線生產的所謂?
創作者連人類都不是的“”、“畫作”、“雕刻”、“書法”…特麼的誰會去欣賞?
人文屬性是人類發展第一屬性,也是終極不變的核心目標。一切的科技,都是為了人文屬性。
科技的發展,最大的目的是讓人類最大限度的體驗精神審美。文藝,就是抵抗人類物化、固化的核心力量。
有些東西,不堅持行麼?
我們不能改變什麼,卻能保持一些堅持。
賺錢當然很好。可問題是,如果只是為了賺錢,我為何要寫書?我不寫書,可以賺更多錢。
有人認為我太小氣,捨不得花錢氪金。真不是。和吝嗇沒關係。
這麼固執,結果就是無論是《葬元》還是《神洲藥主》,都沒有成為爆款。
葬元還有一個白銀盟,可能是閱文運營打賞的。神洲藥主更是沒有一個白銀盟,遑論黃金盟了。
加上廣告推薦實在太少,裸奔時間太久,所以資料很讓我傷感,能寫到精品,已經不錯了。
要說投入和回報,的確是不成比例,算是“多勞少得”,但能順利寫完一部長篇,成就感還是有的。
要是自己打賞幾個白銀盟,收藏二三十萬,萬訂也不是沒有希望。
下本書,還是不會氪金。我都不給自己投月票,因為我感覺自己的月票,應該回避自己的書。
這想法,是不是沒救了?(心理醫生可以分析下)
……………………
再來說說本書。
《藥主》的優點就不細說了,大家多有過獎之言,最大的優點無非是人物塑造和劇情安排。最大的缺點,就是力量體系的失衡!
沒錯,力量體系的失衡,讓本書的寫作後期變得很艱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