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不清楚這李雪玲是何方神聖,介紹來的當事人林林總總,諮詢的法律問題五花八門,幸好透過司法考試的底子還在,不至於答不上來丟臉露餡,反而看著當事人滿意而走,她“越戰越勇”。

“我們工作室最近出了一個音樂專輯,被人告了,說我們封面抄襲。”

“具體哪方面抄襲?”

“歌手的姿勢造型雷同,不,是相似。”

“那事實上你們抄襲了嗎?”

“唔,我們模仿了,向經典致敬。”

路璐秒懂,麻利地答道:“我國著作權法規定的作品,包括了文學藝術和科學領域內,具有獨創性,並能以一定形式所表現的智力成果,其中就包含了攝影作品。你們所模仿的封面人物的姿勢造型凝聚著原創作者的勞動成果,高度雷同的話,就屬於剽竊他人的作品。”

“假如,我是說假如定剽竊的話,我們要承擔哪些責任?”

“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的民事責任,如果以營利為目的,情節嚴重的,就是最壞的結果,將涉嫌犯罪,構成侵犯著作權罪。”

“那眼下我們應該做什麼?”

“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

“那能麻煩路律師幫我們出一份公開的道歉書嗎?”

“沒問題。”

……

“路律師,挺忙哈。”有人敲開辦公室門,這次是王欽銘。怎麼回事,她不過是按照正常律師的職責接案子罷了,他們一個個搞的跟看西洋景似的。

“嗯。”

“借一步說話方便嗎?一分鐘就好。”

路璐走出辦公室,王欽銘將她引到沒人的地方,徑直道:“你和代汝,眼下是什麼關係?”

“什麼什麼關係。”

“我聽說現在有那方面的風氣,但是女律師,還是要站著賺錢,你說呢?”

“王主任,哪方面的風氣?”

“你這一夜暴富?仙人附體了?”

“王主任,你的意思?女律師案子多了,侵犯男律師的權益了?”

“你小點聲,你想讓我上熱搜啊。”

“那侵犯到你的利益了?”路璐有些惱,她明白王欽銘的心思,他為何不去跟別的女律師說這樣的話呢。有那種女律師接案子接到手軟,一天二十四小時都不夠用,便發展團隊,自己當“首領”,把案子交給團隊裡的律師去處理,給這些律師發保底+抽成工資,扣除支出剩下的律師代理費全進了自個的腰包。

這樣的女律師,完美詮釋了律師應有商人特質的概念,錢賺到花不完,也沒見王欽銘非議過一句,她這不過是謀生計,倒引他往歪處聯想了。

他就是以文憑論英雄,不相信她能做一個好律師,路璐心裡明亮亮的,她到了三十開外的年紀了,這點事理都不明,那就不是傻,是智障了。

“你別來火啊,我是為你著想,女律師的名聲很重要。”

王欽銘鄙夷著你一個小丫頭能侵犯到我,他是納悶代汝到底看中她哪點了,左關心右呵護的。路璐的業務能力並不屬上流,學歷擺在那呢,所里名牌大學的法學碩士一拖一大把;她的交際水平和剛畢業的大學生不差毫釐,領會不到跟人打交道的要領,總像在夢遊,腦子轉不動;她的長相更不出眾,長得清爽些而已,和所裡氣質堪比明星的律政佳人根本不好比。

當然了,她也是有優點的,最大的優點是:聽話。

說到底,路璐這樣的小律師適合做大律師後面的“跟屁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