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7 買衣服(第1/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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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新生入學的日子,但程蔓一不是新生,二沒在學生會擔任職務,這事跟她沒什麼關係,去學校報完到後她在家休息了兩天,趁機將保姆敲定。
最後定下的保姆叫王芳,是王秋梅朋友的侄女。
其實單看條件,王芳並不符合程蔓的要求,她是最早一批下鄉的知青。當初懷揣著夢想下鄉,卻很快被現實打敗,下鄉第三年,眼看回城無望,她跟當地人走到了一起。
婚後夫妻感情和睦,很快生下了一個女兒,過兩年又生了個兒子,一家四口,日子過得安穩幸福。
所以回城政策下來時,她選擇了放棄,因為在當地結婚的人想回來,只能先離婚,而她不想跟丈夫孩子分開。
只是命運捉弄,今年三月她丈夫上山時一腳踩空滾了下去,被人發現抬回來時已經斷氣。沒過多久兒子半夜發燒,當天大隊裡的赤腳醫生剛好不在,輾轉送到醫院時已經遲了。
連著失去丈夫兒子,王芳的精神氣瞬間垮了下去,開始纏綿病榻。
直到兩個月前,她發現女兒被大伯子小叔子家的孩子欺負,公婆也覺得她女兒是掃把星,動輒打罵,才幡然醒悟,努力養好身體,打申請回城。
然而回城容易,想在城裡安頓下來,卻沒有那麼簡單。
一來她家境普通,家裡孩子卻不少,下鄉時就一家六七口擠在兩間平房裡,這麼多年過去,房子面積沒有增加,人口卻翻了一倍,根本沒有她住的地方。
她爸媽雖然接納她住在家裡,但妯娌卻橫眉豎眼,哥哥弟弟也不怎麼歡迎她,日子並沒有比在鄉下好太多。
原本她打算工作安排下來,穩定後帶著女兒搬出去,可今年回城的知青太多了,知青辦裡全是排隊等安排的,她一沒關係二沒錢,工作不知何年何月才能輪到她。
二來她閨女大了要上學,而她雖然在朋友的幫助下,順利帶著女兒回了城,可走前和丈夫的共同財產卻被婆家蒐羅走了大半,身上根本沒多少錢。
不管是想搬出去住,還是想供女兒上學,都需要錢,而想掙錢就得找到工作。
所以那段時間裡,王芳幾乎天天都去知青辦堵領導,可還是沒什麼結果,而家庭矛盾卻越演越烈,正當她感到絕望時,她姑媽說有朋友的女兒想找保姆,問她願不願意去試試。
程蔓會選中王芳,並不單純是因為同情她的遭遇,而是想著她既然能為了女兒振作起來,以後遇到誘惑,也可能會為了女兒懸崖勒馬。
從這方面來說,她的安全穩定性,跟那些家裡有人在國營廠工作的人差不多。
而且王芳來試工時,程蔓他們的收音機還沒有賣完,她知道程亮一直在房間裡忙活,卻沒有多問。
經過一天的相處,程蔓覺得王芳是個聰明,卻並不圓滑,很懂得分寸的人。請這樣的人,溝通起來省時省力很多。
再加上王芳七八歲就踩著板凳做飯,廚藝練得不錯,她還愛乾淨,指甲剪到底,縫裡沒有髒汙,做飯之前會特意洗手,生活習慣非常好。
於是,經過短暫的考慮後,程蔓最終定了王芳當保姆。
至於待遇,第一個月工資是十五塊,包她個人吃住,休息每月四天,一般是週日休。月底如果她幹得好,沒有被辭退,工資漲到二十,其他條件不變。
等程蔓生產,如果王芳能勝任帶孩子的工作,工資再加五塊,之後半年加一次工資,每次保底加兩塊。
像王芳這樣沒有工作經驗的人,就算被安排進國營廠,初期工資也不會太高,估計就二十出頭。而且國營廠最多隻會給安排宿舍,一日三餐得自己掏錢。
而程蔓開的第一個月工資雖然不高,但她包了吃住,只要王芳不亂花,這十五塊都能攢下來,更何況後面還有很多漲工資的機會。
因此,聊完待遇後,王芳毫不猶豫地應下了這份工作。
有了工作,王芳就沒了後顧之憂,上班前先跟父母商量,請他們幫忙帶孩子,她每個月會給十塊錢他們算是女兒的生活費。
對成年人來說,十塊錢不夠吃喝,但她女兒年紀小,扣掉她的口糧,她父母還能剩幾塊錢,自然一口答應下來。
另外她帶著女兒去了家附近的小學報名,本來這事早該準備起來,但她不知道自己能在哪工作,以後又要怎麼安排,這件事就耽擱了下來。
好在確定工作是九月二號,三號還能報名。
安頓好女兒後,王芳就帶著行李住到了陸家,房子就是程亮之前當工作室的那間。他們的生意結束後,房間裡的東西也清空了,就剩一張床、一張桌子和一個衣櫃。
房間並不算大,就七八個平方,但王芳很滿足,她之前在孃家住的是過道,就一張窄小的行軍裝,還是母女倆一起住。
工作確定後,她就向父母提出將行軍床搬到主臥,讓她女兒跟父母一起住,她父母很痛快地答應了下來。
因為這事,王芳不由心生感慨。
沒錢的時候哪怕是自己孃家,她都覺得寸步難行,如今有了工作和收入,她有了底氣的同時,父母也似乎變得好說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