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74 刀耕火種(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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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完了劉偉超的介紹,這個崇禎二十二年的過年,崇禎皇帝一直在思考這個事情。
後世的東西,不能完全照搬,但是,這個經驗還是很有用的。
好在大明前幾年整頓地方的時候,不但有重新丈量土地,而且還有清查隱戶,重新統計人口的。短時間內,再度全國人口普查並沒有必要。
就已經有的人口資料和糧田數量等等,崇禎皇帝用了將近一個月的時間,拿出了一個大明版本控制進一步實施皇權的機會。
要不然,一想起劉偉超說他這個龐大的帝國只是建立在浮沙之上,崇禎皇帝就睡不安穩。
武進縣劉家莊案的進展也很快,加上這時候交通的便捷,南下辦案的官差有了進一步結果,上報刑部,呈送崇禎皇帝的案前。
劉家莊族長劉傳值仗著兒子劉光鬥是御史,在村裡兼併土地,打壓族人,至少鬧出了三條人命。朝廷的鐵拳一打下去,劉傳值極其直系親屬的不法之事,全都曝光了出來。
於是,崇禎皇帝連同御史劉光鬥貪汙行賄案一起處置,讓刑部判了相關殺人案的犯人死刑之外,還給劉光鬥加了一條縱容家屬違法亂紀罪,流放輪臺。
輪臺,就是大明在天山腳下新修建的城池名稱,取之於唐朝時候在這裡設定的輪臺縣。
這個輪臺,經過一年的修建,已經基本形成了城池。大軍駐紮之下,天山腳下的大明百姓匯聚。另外,也有押解俘虜,從輪臺往東修鐵路。如此一來,東西共同修築鐵路,便能早日爭取歸化城到輪臺的鐵路貫通。
流放到這麼遠的地方,加上主要案犯全都判了死刑。可以說,這是從重了判斷,殺一儆百了!
崇禎皇帝藉著劉家莊豬籠案,讓內閣和六部都討論,怎麼防範這種人命關天的事情再度出現。
這樣的處置,如果放在以前,絕對是算重了。
但是,放在這個崇禎二十三年的時候,其實不算顯眼。
因為就在去年崇禎皇帝已經打過預防針,強調了《大明律》的重要性和權威性。哪怕是涉及到藩王,涉及到他兒子,那都是一視同仁。
因此,這種地方上用約定俗成的宗法來做私刑,任何人都能想當然地得到結論,皇帝肯定是不允許,他會這麼重視這個事情,一點都不難理解。
一般來說,宗法族規的權力越大,所有當官的都會獲益。因為只要家裡有當官的,他們必定在族裡是處於權力的頂層。
如今崇禎皇帝明顯是要約束宗法族規的權力,那就是向他們的利益開刀了。利益受損之下,肯定沒有人是情願的。
然而,崇禎皇帝的重視,也是明擺在那裡的。真要說起來的話,那肯定也是《大明律》高於地方上的宗法族規,這是毋庸置疑的。
換句話來說,律法這一塊上,是講不通的。祖宗法制上,也沒法去壓崇禎皇帝。畢竟當今皇帝和開國的太祖皇帝能直接聯絡,用祖制壓的話,誰知道天上的太祖皇帝是怎麼想的?大機率還是更重視皇權一些,說祖制只會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
但是,讓他們的利益受損,怎麼都要垂死掙扎一下,這才是大部分人都本性。
這不,有人就給崇禎皇帝上奏了,說這種事情是從商周有記載以來,其實就已經有了,皇權的誕生都還在宗法族規的後面,如果剝奪宗法族規的話,那是違背了千百年來的傳統,難不成,以前先賢在世時候都是錯的?以前那麼多聖明帝王都是錯的?明君賢相都是假的?
如此種種,不一而論,就只有逮著這方面,給他們自己儘量爭取權力了。
而這一切,都是在崇禎皇帝的預料之中。畢竟,他那長達一個月的準備,可不是糊弄領導,因為他自己就是最大領導了。
收到這些奏章之後,崇禎皇帝在大朝議,也就是文武百官齊聚的時候議這個事情了。
金鑾殿內,御座之上,崇禎皇帝把那些奏章都丟了出來,然後冷聲喝道:“歷代明君賢相,歷代先賢,青史留名,史書上早有定論,朕從沒有質疑過。但是,此一時,彼一時,卿等懂否?”
他說得這個話,先是讓群臣心中為之一喜,但是隨後,又有點摸不著頭腦,什麼此一時彼一時,什麼意思?
如今的皇帝已經變得英明瞭,再也不是登基之初的傻皇帝,不好忽悠的。因此,誰也沒敢第一個出來接話,免得辨不過皇帝,還得罪了皇帝,那就得不償失了。反正這個事情,是關係到所有人的,又不是隻和自己有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