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所以姐姐,你是真的喜歡肖大哥?”

迎上三個小少年既期待又緊張的小眼神兒,丁嫻是哭笑不得。

“我記得我的原話是‘我承認我喜歡他敬仰他’,你怎麼把‘敬仰’給自動遮蔽了?”丁嫻彈了下丁文川的腦門兒,“再說了你們小屁孩知道啥是喜歡嗎?”

“知道的!”小胖子理直氣壯的說,“就像我們喜歡肖大哥和丁姐姐你一樣。”說完他摸了摸鼻頭不好意思的嘿嘿一笑。

另一個話說得不多有些靦腆的男孩紅著小臉點頭表示他也一樣。

丁嫻樂了,這三個小家夥準是作業太少給閑的,小小年紀就這麼八卦,不行,她要把迷途羔羊給牽回正道。

“我看你們就是閑的,我決定了,從明天開始由我來教你們讀書,”丁嫻咧嘴一笑,“明早見喲~”

丁明書在世的時候是由他利用晚上時間給村裡的孩子們上課,他收費低,遇上實在拿不出錢的也會免費教書,可自從他過世後,村裡的孩子就沒有了可以讀書識字的地方,鎮上的學堂收費貴,他們是上不起的。

聽見要念書,劉福生是開心的直點頭,明顯是一個愛讀書的好孩子,小胖子王大勇則是垂頭唉聲嘆氣,活脫脫一個學渣本渣的模樣。

約好第二天到丁家讀書的時間,丁嫻把他們打發回家吃飯,自己也與丁文川往家的方向走。

“姐姐。”

“嗯?”

“我喜歡肖大哥。”

“嗯。”

“我想讓他做我姐夫。”

“……”

“誒姐姐你打我幹啥?”

“娘,我想從明天開始繼續教文川和他的兩個小夥伴讀書。”飯桌上丁嫻對梁素華說出了自己的想法。

村子裡的人大多文化水平低下,大人平時忙著勞作對自家孩子的管教大多都是放養式,只要不闖出大禍他們就滿意了。以前還有丁明書給他們上課,現在沒有了,村裡孩子們的文化水平就停留在那裡。

“你想開學堂?”

丁嫻搖頭,先不說她對村裡那些野孩子沒有好感,就是以她的水平也就只能教教讀書和識字,再深奧的她就不行了,就算行也不樂意,她可沒有那麼高尚的節操,教書才賺幾個錢,更何況是在村裡教書,搞不好還要倒貼筆墨紙硯,這種吃力不討好的活也就她那便宜老爹樂此不彼。

“我就教他們三個。”

梁素華考慮了一下表示可行,文川那兩個小夥伴她也認識,都是有禮貌的好孩子,他們仨的關系很要好,平時也很照顧文川,能一起多學習點知識也是好的。

第二天一早,王大勇和劉福生準時前來報到。

丁嫻很滿意,領著他們來到後院的空地上,那裡放著三個小馬紮,每個馬紮的旁邊都放著一個裝了半碗水的小碗,每隻碗上還擱著一支毛筆。

他們這種窮苦人家的孩子能有一本書和一支毛筆已經很不容易,用紙墨來練字簡直就是奢望,好在現在是夏天,後院又有空地,練字什麼的用毛筆沾了水寫在地上就行,等水幹了還能繼續寫,環保又實用。

丁嫻也不是古板的人,講課的時候她讓三個小少年乖乖坐在馬紮上聽,當她要示範那字怎麼寫的時候會讓他們站在自己身後或蹲在旁邊看,到底是穿來的,她舉的例子通俗易懂且用詞風趣幽默,就連王大勇這種悟性不算太高的孩子也能聽懂。

講了近一個小時的課丁嫻也看出來了,劉福生身子瘦弱長相清秀,人聰明,悟性高,懂得舉一反三,對數字敏感又細心,難能可貴的是他還能過目不忘,是個做會計做生意的好苗子;丁文川自然不必說,遺傳和天賦是羨慕不來的,只是她對他有更高的要求;至於王大勇她是又好氣又好笑,所以全天下的學渣都雷同是麼,這孩子小聰明有,就是容易開小差,好在他還算有耐心,盡管字是寫的奇醜無比可好歹也給她練了下來。

王大勇是村裡王屠夫的獨生子,家裡有點小錢,也算是村裡的富二代,老爹殺豬,兒子就不愁吃,這營養好得一不小心就成了個小胖子,長得倒是一副憨厚老實的模樣,加上胖乎乎的小身子,整一個小憨憨。

課間休息的時候大家湊在一起閑聊,丁嫻捏了捏王大勇手臂上軟趴趴的肉問:“大勇啊,有沒有想過以後長大了做啥?子承父業?”

“呸,我才不做殺豬佬呢!”王大勇漲紅了臉回應,也不曉得這臉紅是因為被丁嫻捏了肉還是因為覺得做殺豬佬丟人。

“誒!你這態度有問題。”丁嫻正色跟他講道理,“全天下的職業沒有貴賤之分,你想想,若是沒有你爹殺豬拿去賣,別人怎麼吃上豬肉?要我說你就應該敬仰你爹,你以為殺豬容易嗎?你以為豬是容易對付的嗎?你以為人人都做得來這工作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