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兩百九十章 安久津剛一的“憤怒”(第2/2頁)
章節報錯
安久津剛一反倒是“哈哈哈”地笑了起來。
“為什麼!?你說是為什麼呢!每本書的版稅,大頭都被你拿走了,安久書店只能拿到一點微薄的利潤,
不僅每次到外面和同行交流會被看不起,甚至公司內部也有人戲稱我是代社長!
這個外號的意思你還聽不懂嗎?!意思是我只能成為你的代理人啊!秋原!”
秋原悠人沒想到他會這麼說。
在他看來,自己將所有作品的版權並交給對方,並支付了高於自費出版業務的合理利潤。
怎麼樣來看,都算是仁至義盡了。
可以說沒有自己,安久書店或許到今天早已經破產了。
不過話已經說到了這個地步,再去扯什麼恩情也是無濟於事。
他沒說什麼辯解的話,而是又繼續問道:“景繁社會給你多少錢。”
安久津剛一冷笑了起來。
“比和你合作5年都要多。”
秋原悠人評估了一下金額,說道:“我給你相同的錢,把安久書店交給我。”
安久津剛一回複道:“再翻一倍。”
在他看來,雖然沒拿到10年排他性版權協議,但現在手上的版權還可以賣1年半。
如果秋原悠人不想這1年半都沒辦法賣書的話,必須要拿出更大誠意。
秋原悠人聽到他的“威脅”,反而不屑了起來。
“安久桑,你的財務沒有問題嗎?”
安久津剛一沒想到扯到了財務,一時間有些疑惑。
雖然他有心透過“破產”來把“版權”抵押,從而出賣秋原悠人的利益。
但在之前的合作裡,他從來沒有在財務上造過假。
他一時間有些不明所以,甚至以為秋原悠人是黔驢技窮。
見到他疑惑的表情,秋原悠人繼續說道。
“雖然我沒有查到安久書店財務方面的訊息,但景繁社交給你的那些錢,只能透過其他渠道讓渡給你吧。但這些資產,你能夠合理上稅嗎?
安久桑,以你和景繁社合作的金額來看,可能得判10年以上。”
這一招是諮詢公司的杉竹裡恵教給他的。
對方認為,如果景繁社不想讓外人認為吃相太難看,會將資產(現金或不動產)以私下或海外的渠道交給安久津剛一或他的家人。
但這樣的交易行為無疑沒有進過合理程式的。
換句話說,涉及到了偷稅漏稅。
作為商業合作伙伴的自己,只要找個理由把安久津剛一告上法庭,讓法院方面審查他及家人親友的賬務。
一旦出現不明來源的鉅額資產,霓虹國稅廳勢必就會注意到這一點。
不過從法律來看,即便是被查到併入獄,安久津剛一在補稅後,依舊可以讓安久書店書店破產。
所以秋原悠人在賭,賭他不會這麼做!
兩人之間就算有一些矛盾,也不至於讓他做到這一步!
另一邊,安久津剛一陷入了長長的沉默了。
直到半天后,他才給出了自己的回覆。
在聽到這個回覆後,秋原悠人露出了滿意的笑容……